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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民集团: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0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0-57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 484 号健民集团总部
办公大楼 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1,888,4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33.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捷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裁汪俊,
副总裁裴学军、黄志军,财务总监程朝阳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放弃参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等事项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775,802          100%             0              0              0           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持有 45,112,614 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放弃参股合伙         6,717,045          100        0              0          0           0
          企业财产份额优先
          购买权等事项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放弃参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等事
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均超过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628541 股,占总股本的 4.32%)、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8484073 股,占总股本的 25.09%)均回避表
决。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
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玲、吴思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