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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民集团:健民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6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432,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3%。回购最高价格 30.20 元/股,回购最低价 20.40
元/股,回购均价 27.9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9,992,706.2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一、     回购的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基本内容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议案》,并于 2020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4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0
年 7 月 6 日-2021 年 7 月 5 日)。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将本次股份回购的价格由不超过 24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5 元/股,股份回购方案的
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上述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7 日、2020 年 7 月
11 日、2021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27 号、2020 年-28 号、2021-02
号等公告。

    二、     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0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首
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 2020 年-30 号公告。
    2、截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432,001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3%,成交的最高价为 30.20 元/股、最低价
为 20.40 元/股,成交均价为 27.9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2,706.26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 2020 年-27 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为便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股权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立医药”)与其一致行动人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安未来资产”)之间存在持股比例调整的情况,具体如下:
    华安未来资产原持有公司 4,631,6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2020 年 9 月 1
日华安未来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将 3,067,900 股转让给华立医药,
转让价格 27.61 元/股;2020 年 12 月 1 日华安未来资产将其剩余的 1,563,764 股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华立医药,转让价格 24.19 元/股,转让完成后,
华安未来资产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华立医药原持有公司股份 33,852,40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2.07%,通过上述股份转让,华立医药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 38,484,07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9%。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2020 年 12 月 2 日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 2020 年-40 号公告、2020 年-55 号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持股比例调整事宜已分别在 2020 年 7 月 7
日、2020 年 7 月 11 日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中进行预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持股比例调整事宜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100,000                0.065        100,000          0.065
无限售股份                     153,298,600            99.935        153,298,600         99.93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432,001          0.934
股份总数                       153,398,600                  100     153,398,600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1,432,001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
期间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
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 1,432,001 股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其中 1,062,401 股用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披
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等相关公告;剩余的 369,600 股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
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