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集团:健民集团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3-09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9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公
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
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及其关联人等。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8 月 8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的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
除下表列示的人员有一笔卖出记录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买卖时间 卖出(股)
胡雅芬 2020 年 08 月 28 日 3000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中已对回购股份的用途为股权激励的事项进行了公告,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回购的价格予以调整,此后公司股份
回购事宜进一步推进。2021 年 2 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股份回购的
实际情况筹划了本次激励计划,并在筹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
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
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自查期间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
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
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