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议事规则》,我们作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我 们就该事项进行事前讨论,并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我们认为公司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关联方杭州华方和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方和昂基金),公司出资 5,000 万元认购华方和昂基 金 5,000 万元基金份额,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未有发现有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世林 果德安 李曙衢 日期: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