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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健民集团:健民集团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1-05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

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回购股份及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余 369,600 股未使用,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相

关规定,该部分股份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注销。

    2、其他重要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

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

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亦未涉及

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核

实并披露的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余额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

毕,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

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七蕊胃舒胶囊获批上市的公告》,公司研
发的中药 1.1 类创新药七蕊胃舒胶囊获批上市。七蕊胃舒胶囊主要用于轻中度慢性

非萎缩性胃炎伴糜烂湿热瘀阻证所致的胃脘疼痛的治疗,其在临床研究中表现出良

好的治疗效果,可为患者提供新的用药选择,但目前国内已上市的治疗慢性胃炎的

部分中成药已具有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且药品销售受医药行业政策、招投标、市

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本品上市后竞争格局、销售情况以及能否取得一定的

市场份额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披露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相关事项自查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