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 2022 年审计机构的的事前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议事规则》,我们作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开展审计服务已 18 年,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世林 果德安 李曙衢 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