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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矿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矿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集团”)等
股东持有的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北矿科技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北矿科技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
出售资产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北矿科技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存在以下购买、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矿冶集团转让公司位于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 22 号院内房地资产。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
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瑞评报字[2020]第 000141 号《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
让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资产评估价值(含税价)为 1,796.76
万元,双方确定交易总价款与评估值一致,即 1,796.76 万元。2021 年 1 月 28 日,
公司上述资产转让事项获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权属审核意见书》。2021 年
内,公司已按合同收到所有交易款项并完成资产过户手续,该项交易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述交易涉及的资
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方控制,需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
范围。除此以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
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況。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属
于同一方控制,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重组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