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北矿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2-07-13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运作的需要。
2、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3、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卜生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及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候选
人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龙毅、马忠、马萍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