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北矿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
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
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
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83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吕志先生,200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建敏女士,200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玲女士,2005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ST 中房(600890)2018 年内
行政监管措施
1 张玲 2019/10/9 北京证监局 控审计项目,主要是个别内控
(警示函)
测试证据未记录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
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
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
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 55.0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5.0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0.00
万元(含税),与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相比增加 10 万元,
增幅为 14.29%。因公司在 2022 年实施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株洲火
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资产规模和业务量增加,因此与上年相
比调整了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
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我们认为大华具备提供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为人
民币 55.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
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
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
足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为人民
币 55.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
计费为人民币 55.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 25.00 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