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已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核准
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要求首期发
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
之日起 24 个月内(即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目前已发行了首期公司债券
10 亿元。鉴于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发行债券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授
权有效期为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止。为使公司债券
后续发行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授权有效期:
一、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二、授权有效期
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并择机发行,有效期延
长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尚
需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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