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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04-2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优化分红机制的
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性,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拟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
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
    2、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
定性,在此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
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
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以提高现金分红
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
会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后,制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
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
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