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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鸿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
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马野青、王延龙、丁   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野青                 王延龙              丁   宏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