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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热电: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08-23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6-047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8 号)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326,930,000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99,833,100.00 元。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38,749,71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161,083,39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92,377.36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9,091,012.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今年上半年,公司共新增使用募集资金 32,991,587.72 元,其中金西项目
新 增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8,020,078.00 元 , 春 晓 项 目 新 增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4,971,509.72 元 。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620,694,754.42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 42,683,097.91 元,
     公司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583,071,733.49 元(包括理财产品
     5 亿元、定期存单 3,012 万元以及活期存款 52,951,733.49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分别与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包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33101984136050516236   68,478,430.50    含定期存款 3012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
行
                                     33101984136050516236   30,000,000.00    短期理财产品


                                     1295000000059604-0     10,249,523.8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295000000059604-0     190,000,000.00   短期理财产品


                                     002801896600070         4,343,779.14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002801896600070        280,000,000.00   短期理财产品
    三、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4 年 7 月 17 日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7,397,609.06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就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关
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
核报告》(天衡专字(2014)00634 号),鉴证结论为“宁波热电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
况相符。”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
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前
提下,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额度内适当购买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发行主体包括银行以及证券公司。
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即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
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且单笔购买理财产品
的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该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
情况递减。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5 亿元,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金                                               预计收益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获得收益    是否关
合作方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额(万元)                                               (元)          金额(万元)    (元)          联交易


中信证券                 2015 年度第 88 期收益凭证            7,000    2015 年 4 月 28 日    2016 年 1 月 28 日    2,900,684.93           7,000    2,900,684.93   否
东方证券                 金鹏 64 号收益凭证                   5,000    2015 年 6 月 10 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    1,633,561.64           5,000    1,633,561.64   否
中信证券                 2015 年度第 157 期收益凭证           5,000    2015 年 7 月 17 日    2016 年 4 月 15 日    1,869,863.01           5,000    1,869,863.01   否
中信证券                 2015 年度第 158 期收益凭证           5,000    2015 年 7 月 24 日    2016 年 1 月 25 日    1,216,438.36           5,000    1,216,438.36   否
东方证券                 金鹏 73 号收益凭证                   7,000    2015 年 7 月 28 日    2016 年 7 月 27 日    3,780,000.00                                   否
包商银行宁波分行         “佳赢“15021                        5,000    2015 年 9 月 25 日    2016 年 9 月 22 日    2,386,849.32                                   否
包商银行宁波分行         “佳赢“15022                        5,000   2015 年 10 月 10 日    2016 年 10 月 9 日    2,350,000.00                                   否
包商银行宁波分行         “佳赢“15024                        8,000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16 年 4 月 22 日    1,784,109.59           8,000    1,784,109.59   否
包商银行宁波分行         “佳赢“15026                        3,000    2015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5 月 12 日      648,986.30           3,000      648,986.30   否
包商银行宁波分行         “佳赢“16003                        5,000    2016 年 1 月 22 日    2016 年 7 月 20 日      936,986.30                                   否
包商银行宁波分行         “佳赢“16004                        5,000    2016 年 1 月 26 日    2016 年 7 月 27 日      947,397.26                                   否
包商银行宁波分行         “佳赢“16005                        7,000    2016 年 1 月 29 日   2016 年 10 月 26 日    2,026,931.51                                   否
包商银行宁波分行         “佳赢“166024                       5,000    2016 年 4 月 22 日   2016 年 10 月 26 日      896,575.34                                   否
包商银行宁波分行         “佳赢“16010                        8,000    2016 年 4 月 26 日   2016 年 10 月 26 日    1,403,835.62                                   否
建设银行                 “乾元“2016 年第 20 期              3,000     2016 年 6 月 7 日    2016 年 12 月 6 日      493,643.84                                   否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
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金西项目原由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能热电
以借款方式实施。2014 年 7 月,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将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宁能热电向本公司借款方式变更为本
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增资金额为 5,400 万元,
债权投入金额为 29,600 万元。
    宁能热电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注册资本为 2,467 万美元。根据金华
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华宁能热电有限
公司变更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婺经商(2012)22 号),本公司拟出资金额
为 1,034.14 万美元,出资比例占宁能热电注册资本的 42%。本公司本次拟向宁
能热电增资 5,400 万元属于依照约定及前述批复履行向宁能热电出资义务的行
为,未改变宁能热电的股权结构。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宁能热电的注册资
本和实收资本均已增至 15,205.02 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
司本次变更金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运营管理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除上述已披露的变更募
投项目具体实施方式外,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 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5,909.10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99.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069.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                                                  项目可
                                                    截至期                                                                               是否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截至期                      报告期            行性是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末承诺    报告期内                                        项目到达可使               达到
             更项目(含                                                     累计投资   金额与承    末投入                      内实现            否发生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预计
             部分变更)                                                       金额     诺投入金    进度(%)                    的效益            重大变
                                                      额                                                                                 效益
                                                                                       额的差额                                                    化
浙江金西                                                                                                      两炉一机于
开发区热                                            未做分                                                    2016 年 2 月底
                  否      35,000.00    35,000.00                  802.01   34,999.67     0.33       100%                       535.40     否       否
电联供项                                            期承诺                                                    达到可使用状
目                                                                                                            态
北仑春晓                                                                                                      6B 机组于 2016
                                                    未做分
燃机热电          否      85,000.00    85,000.00              2,497.15     27,069.80   57,930.20    31.85     年 2 月底达到    241.57     否       否
                                                    期承诺
联产项目                                                                                                      可以使用状态


     合计         —      120,000.00   120,000.00     —      3,299.16     62,069.47   57,930.5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经 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 25739.76 万元(已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包含在“本年度投入金额”中)。该事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出具《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衡
                                                      专字(2014)00634 号)。
                                                      经 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
                                                      金闲置成本,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额度内适当购
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情况                  买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发行主体包括银行
                                                      以及证券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即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
                                                      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且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该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经 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宁能热电向公司借款方式变
                                                      更为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并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 5388.50 万元。


注: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为宁波热电向金华宁能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上表中金西项目产生收益情况包含金华宁能与宁波热电结算资
金利息费用 426.0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