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0-13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6-051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热电”)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就公司
更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事项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了委托关系,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更换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罗国芳、张鹏群、张政江、郑曙光
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公司董事顾剑波、余伟业、陈远栋、余斌、
冯辉、杜继恩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
施本次交易需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截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
告。
董事会对前述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予以确认并同意披露。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罗国芳、张鹏群、张政江、郑曙光
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公司董事顾剑波、余伟业、陈远栋、余斌、
冯辉、杜继恩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