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凤洋一路66号) 2013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2017 年 6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宁波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宁波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平安证券书面许可,本报告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平安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目录 目录 .................................................................................................................................................. 2 第一节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3 第二节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5 第三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 第四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 第五节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 13 第六节本期公司债券付息情况 ..................................................................................................... 14 第七节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5 第八节其他情况............................................................................................................................. 16 2 第一节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74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亿元(含 3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公司债券”或“本期 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3甬热电,122245。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3亿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7年期,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八、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1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 计利息。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4月15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十一、付息日: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自2014 年至2018年每年4月15日为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二、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十三、回售选择权: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 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上调幅度的决定。 3 十四、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出具了《担 保函》,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五、发行时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十六、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出具 本期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每年 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十七、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第二节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及上市情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简称“有限公司”),前身系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 限公司,是经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1995]甬外经贸资批发第168号文《关于同意成立 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批准证书号为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 经贸作甬字[1995]019号),由宁波国宁节能实业有限公司、宁波金鹰集团总公司、宁波市 电力开发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明州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企业性质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有限公司于1995年8月23日在宁 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号为:企作浙甬总副字第003009号,宁波四明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甬四会[1996]34号验资报告。 1996年10月,经有限公司首届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出资 150万美元现汇增资参股有限公司,其余各方维持出资额不变。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 会于1996年10月24日以[1996]甬外经贸资批函字第403号文《关于同意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50 万美元。本次变更经宁波四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甬四会[1996]229号验资报告),于1996 年11月19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997年5月,经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根据宁波金鹰集团总公司与 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股权偿债协议,宁波金鹰集团总公司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17.39%的出资抵偿拖欠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民币3,000万元债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 定确定),原股东宁波金鹰集团总公司变更为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对外经济贸 易委员会于1997年6月12日以[1997]甬外经贸外资函资第197号文《关于同意北仑热电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有限公司实施出资转让,有限公司于1998年12月28日在宁 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998年3月,经有限公司首届五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企业性质由中外合作经营企 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香港明州发展有限公司的300万美元出资不再收取年息15% 的固定回报,改按出资比例分享权益。 1998年11月,经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将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的有限公司17.39%的出资,计200万美元以全部价格为人民币2,202.48万元全额转让给宁 5 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由双方在公司账目净资产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原公 司股东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委 员会于1998年12月31日[1998]甬外经贸外资函字第561号文《关于同意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 有限公司变更企业性质及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有限公司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变更为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和实施出资转让(证书批准号为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经贸资甬字 [1998]0154号),有限公司于1999年2月2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999年8月,经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根据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宁 波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签订的股权偿债协议,同意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有限 公司13.04%的出资以人民币2,167.06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宁波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交 易价格由双方在公司账面净资产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以抵偿相应债务。 2000年10月,经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宁波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将其持 有的有限公司13.04%的出资以2,167.0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交易价格由双方)在公司账面 净资产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给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委 员会于2000年11月3日以[2000]甬外经贸外资函字第525号文《关于同意宁波开发区北仑热 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有限公司实施上述二次转让行为。有限公司于2000年11 月3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01年8月,经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同意香港明州发展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有限公司26.09%的出资以300万美元的价格(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给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有限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宁 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1年11月5日[2001]甬外经贸外资函字第531号文《关于同意 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有限公司实施出资转让,并由中外合 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150万美元变更为9,572万元人民币,宁波 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甬国会验字[2001]077号验资报告。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9 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61701317。 2001年11月,经有限公司2001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01年11月 30日为审计基准日,以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进行折股,将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2月7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甬国资企[2001]98号文《关 于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股份公 司国有股权设置方案,2001年12月13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以甬政发[2001]163号文《关于同意 设立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11,800万元。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2001]68号验 资报告,股份公司于2001年12月26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6 33020010047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发行人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4]91号文批准,2004年6月,公司通过对法人配售和上网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达到16,800万股。 (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2005年股权划转导致股权结构变化 2005年2月,根据宁波市国资委甬国资委办[2005]28号文《关于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产 权划转的批复》,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产权被整体划拨给宁波开投,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 成为宁波开投下属全资子公司。 2005年3月7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电力开发公司关于其产权管理变更的通知。宁波开 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产权管理关系变更前持有本公司27.48%股权。本次宁波市电力开发 公司产权管理关系变更后,宁波开投直接及简介持有本公司合计36.64%股权,仍为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 2、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导致股权结构变化 根据2006年3月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经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甬国资发[2006]1号批复同意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 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有10股流通 股获付3股股份,流通股股东总共获得1500万股。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注册资 本仍为人民币1.68亿元,总股本仍为1.68亿股,其中:社会法人股10,300万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61.31%;社会公众股6,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69%。 3、2006年增持导致股权结构变化 2006年3月20日至2006年5月20日期间,宁波开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2,607,6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5%,本期增持发生前,宁波开投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40,30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本期增持发生后,宁波开投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42,91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4%。在本期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宁波开投履行了承诺,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2007年股东注销导致股权结构变化 2007年8月31日,宁波国宁节能实业有限公司注销,其持有宁波热电26,872,700股股份 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浙江节能实业发展公司出资比例为80%,分得21,499,16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2.80%;宁波华源实业发展公司出资比例为20%,分得5,374,54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2%。 7 5、2011年股权划转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化 2011年1月10日,经宁波市国资委出具甬国资产[2011]1号批复同意将宁波华源实业发 展公司整体划转给宁波开投。划转前,开投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电力开发公司合并持 有本公司股份56,342,739股,占总股本的33.54%。宁波华源实业发展公司原持有本公司股 份5,374,540股,占总股本的3.2%。划转后,开投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电力开发公司、 宁波华源实业发展公司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61,717,279股,占总股本的36.74%。 6、2013年度利润分配导致总股本变化 发行人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2014年5月6日发行人201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于2014年5月22日实施完毕。本次送股及转增股本方案以16,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转增10股,实施后发行人总股本42,000万股,增加 25,200万股。 7、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份增加 发行人于2014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 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发行人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2,693万股,其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开投集团认购7,080万股,限售期至2017年7月1日,其余 股份限售至2015年7月1日。发行人总股份增加至74,693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开投 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电力开发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225,093,197股,占发行人总 股本的30.14%。 8、2015年发行人总股本及股东结构未发生变化 2015年度,开投集团增持发行人797,200股股份。截至2015年末,开投集团持有发行人 192,312,397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5.75%。开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 司持有发行人33,578,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4.50%。开投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宁波电 力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225,890,397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0.25%。 9、2016年发行人总股本及股东结构未发生变化 2016年度,开投集团增持发行人36,782,200股股份。截至2016年末,开投集团持有发 行人229,094,597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0.67%。 二、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 在经济发展放缓,国家大力治理雾霾问题,提倡低碳排放之际,热电联产行业作为节 能环保行业,既有发展的契机,也面临诸多压力。公司经营层一方面继续通过技改为企业 挖潜增效,推进两大募投项目建设,一方面加强资本运作,并积极发挥金融投资板块优势, 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2016年,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 处于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公司经营战略。一方面继续通过项目拓展 8 和技改工程推进主业发展,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并发挥金融板块的优势,结合主业,打造“产 融结合”新模式。 1、生产经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快老旧管线改造和优化工作,加强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管损。 积极拓展商业用户,并在工业区推广集中供热。同时,公司在电量受限的环境下,积极争 取容量电价。此外,公司还加大环保投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在建项目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春晓项目6B机组进入商业运行,6B机组项目已完成消防、土建、安装 和安评等验收评价工作。公司金西项目二炉一机已投入运行,报告期完成相应环保验收和 消防备案,全年累计销售电量5004.79万千瓦时,销售汽量49.35万吨。 3、资本运作方面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自2015年11月启动,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积极推 进本次事项。2017年2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6次 并购重组工作会议,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7年3月23 日,公司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详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宁波热电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公司未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发展情况,继 续深化研究通过资本运作来做大做强上市公司。 4、金融投资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宁电投资继续发挥公司金融投资板块主力军作用,严格执 行风险控制制度,取得了较好收益。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通租赁继续依托公司的资源优势, 注重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在业务区域和领域上取得较大发展。 5、内部控制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对下属公司的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督促,使内控管理体系得到 进一步完善,并使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有所上升。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302.11 万元,营业利润11,041.13 万元,利润总额 12,555.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98.9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 入增加21.08%,营业利润减少7.52%,利润总额减少6.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减少8.73%,主要原因系:1、子公司宁电投资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882.26万元,相比上年 同期2,869.40万元,减少987.14万元,同比降低34.40%,主要系报告期投资收益为3,197.64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6,644.32万元,减少3,446.68万元,同比降低51.87%所致;2、子公 9 司北仑热力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482.6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766.27万元,增加1,716.40万 元,同比增加223.99%,主要系本年收到南区热力分红1,785万元;3、子公司百思乐斯报 告期实现净利润-478.2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804.81万元,减少1,283.01万元,同比降低 159.42%,主要系报告期投资收益为228.5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2,561.00万元,减少 2,332.42万元,同比降低91.07%所致;4、控股子公司光耀热电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107.74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1,248.73万元,减少140.99万元,同比降低11.29%,主要系报告期煤 炭采购平均成本增长致毛利下降所致。光耀热电为2011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合 并经调整后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贡献为300.28万元。 三、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资产合计 347,179.01 328,070.16 301,842.79 负债合计 87,392.69 65,669.20 51,835.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1,977.27 243,993.64 232,673.30 少数股东权益 17,809.06 18,407.32 17,333.9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21,302.11 100,179.85 110,119.89 营业利润 11,041.13 11,939.54 20,183.13 利润总额 12,555.13 13,449.20 24,883.31 净利润 9,515.66 10,275.53 18,620.14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398.93 9,202.15 15,246.6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75.39 14,056.38 1,980.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487.69 -2,782.97 -61,306.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9.67 -515.06 106,169.27 10 第三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74号号文批准,于2013年4月15日 公开发行了人民币3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债券受托 管理费、保荐费后的净募集款项共计29,640万元,已于2013年4月19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 银行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13)00026号 验资报告验证在案。 根据发行人2013年4月11日签署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本 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 资金使用需要,公司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 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11 第四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度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2 第五节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发行人的证券事务代表为 沈琦,未发生变化。 13 第六节本期公司债券付息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2013年4月15日正式起息,发行人已于2017年4月17日兑付2016年4月 15日至2017年4月14日期间的公司债券利息。 14 第七节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出具本期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期债 券跟踪信用等级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详细情况敬 请投资者参阅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 跟踪评级报告。 15 第八节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事项。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6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 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6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