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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热电:关于“13甬热电”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2018-02-27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8-005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甬热电”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
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有权选择调整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发行人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即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5.6%。
    2、根据 2018 年 2 月 27 日已公告的《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 甬热
电”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在发行人作出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2018 年 3 月 1 日、2018 年 3 月 2
日、2018 年 3 月 5 日。)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现将票面利率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 年(2013 年 4 月 15 日至 2018 年 4 月 14 日)票面年
利率为 5.1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
发行人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18 年 4 月 15
日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6%。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雪玲、沈琦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2、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雅琴
电话:010-56800378
传真:010-66018035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