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03-20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8-020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为进一步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拟对原《章程》第八十
七条作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七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
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 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
简历和基本情况。 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 9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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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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