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2018-03-20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8-017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
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8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32,69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3.67 元/股,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 1,199,833,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742,087.36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1,159,091,012.64 元。2014 年 6 月 24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4)00047 号)。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66,592,317.68 元,其中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5 亿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
司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
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公司将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
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
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 投资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
本。
2、 理财产品品种: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含全资子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3、 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即在 1 年内可滚动购
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且
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该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
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4、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5、 投资组织实施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四、 投资监管与风险控制措施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
提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
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即时报交易所备案
或者公告。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
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且单
笔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
司与该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
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运行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
述闲置资金理财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必要时由二名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
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信息披露
公司每半年度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当
期的收益情况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
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
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
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
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
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
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