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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热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8-057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公告。
    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上证公函[2018]2621 号) (以下简
称“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下
简称“预案” )进行了问询,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问询
函》具体内容如下:
    1.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业务。预案披露,标的资产明州热电、宁波
热力、科丰热电、久丰热电最近一个报告期的毛利率分别为 10.28%、20.22%、
13.38%、18.94%,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毛利率水平。请结合标的资产的
业务情况,说明标的资产之间、以及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之间毛利率水平差异的
原因和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2.预案披露,标的资产明州热电、宁波热力、科丰热电、久丰热电最近一
个报告期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2.86%、85%、90.96%、50.07%。而上市公司截止
2018 年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率为 35.48%。请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资产
负债率相差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等可能影响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
风险。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3.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标的资产明州热电、宁波热力、科丰热电市盈率分
别为 23.68 倍、53.45 倍、39.25 倍,高于上市公司。请补充披露:(1)在标的
资产毛利率低于上市公司、负债率高于上市公司的情况下,标的资产作价对应的
市盈率高于上市公司的合理性; 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4.预案披露,本次交易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预估结论,预估总作价 11.39 亿
元,增值率 88.57%。请补充披露选取资产基础法作为估值结果的原因,是否符
合公用事业行业评估惯例。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5.预案披露,标的资产明州热电尚有 2,398.55 平方米厂房及零星设施未办
理房产权证。请补充披露相关资产权利瑕疵的解决方案及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
影响。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在 2018 年 11 月 16 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并补充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正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
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争取尽快将回复文件报送至上海证券
交易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