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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热电: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19-06-06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9-029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8 号)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326,930,000 股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199,833,1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38,749,710.00 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61,083,390.00 元,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申报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92,377.36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59,091,012.64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47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

     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33101984136050516236     9,037,402.6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2950000000596040        4,752,781.44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002801896600070          2,380,651.01
                  合计                                         16,170,835.11

          经 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经营层在 50,000 万元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经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层
     以闲置募集资金在原授权额度 50,000 万元的基础上增加 25,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
品。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
额为 740,000,000.00 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2950000000596040)中的余

额转至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账号 33101984136050516236),该募集资金监管户监管的未到

期理财到期后由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

续,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