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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热电: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公告2019-10-22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9-053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帆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创投公司”)发生的借款融资业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且借款利率符合市
场公允合理水平内,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
能够得到合理保证。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通租赁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从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最高担
保余额(即宁波热电为金通租赁在担保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最高担保数额)从不
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签署有效
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
    现根据控股子公司金通租赁经营发展需要,经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金通租赁向金帆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创投公司申请额度为1亿元
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5%(含本数)。公司按51%股权比例
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金通租赁为公司重要子公司,金帆公司为
持有金通租赁49%股权的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故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灵江路366号1幢(18-1)室180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另一方股东宁波
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9月30日,金帆公司总资产10.99亿元,净资产9.54亿元,实现营
业收入187.5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灵江路366号1幢(18-1)室1825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融)资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另一方股东宁波
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三级全资公司。
    截至2019年9月30日,创投公司总资产12,115万元,净资产12,073万元,实
现营业收入148.89万元,净利润116.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金通租赁向金帆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创投公司申请借款额度为1亿元人民
币;
    2、借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5%(含本数)。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通租赁开展的日常融资租赁业务具备融资需求,选择金帆
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创投公司为资金供给方,主要是基于其市场化利率水平及其
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
合理保证。此外,公司也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
各种风险。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