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1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2020-074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钱湖宾馆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6,142,0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2.438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奕飞先生主持。会议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顾剑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徐能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夏雪玲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邹希先生和张俊俊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86,142,0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281,9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86,142,0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86,141,908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86,141,908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86,142,0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改《公司 17,28 100.000 0 0.0000 0 0.0000
董事会议事规 1,900 0
则》的议案
2 关于增加公司 17,28 1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0 年度日常 1,900 0
性关联交易额
度的议案
3 关于补选公司 17,28 100.000 0 0.0000 0 0.0000
第七届董事会 1,900 0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4 关于补选公司 17,28 99.9994 100 0.0006 0 0.0000
第七届董事会 1,800
独立董事的议
案
5 关于拟变更公 17,28 99.9994 100 0.0006 0 0.0000
司名称并修订 1,800
公司《章程》的
议案
6 关于调整 2019 17,28 1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1,900 0
激励计划及相
关文件中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和议案 6 为普通决议
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即通
过。议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和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议案中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莹磊、洪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