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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4-20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下

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关于为子公司能源实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融资能力,

促进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

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

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授权经营层开展财务性投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

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5、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形。该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

易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

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7、关于续聘天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 2001-2020 年度的财

务审计机构,同为公司 2012-2020 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该事务所从

业人员专业素质较高,尽职尽责,且对本公司情况较为熟悉。续聘该

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更准确、完整地反

应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追溯调整事

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