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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 12

月 8 日、12 月 24 日公告),同意公司在完成对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明州生物质”)和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配

送”)收购后分别为两家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

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担保余额不超

过 3 亿元人民币和担保总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担保余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二、担保情况进展

    近日,公司完成对明州生物质和物资配送的收购,现公司按 100%股权比例

为明州生物质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

人民币 5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17000 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同时公司按 100%股权比例为物资配送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
鄞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 5000 万

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提供授信的机构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

我公司关联方,上述融资行为为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均存款额不超过 5000 万

元人民币(不含专户存款),授信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

条件下,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为明州生物质提供的担保

    1、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①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②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③ 担保期限:自 2021-12-27 至 2024-12-27 止。

    ④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2、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①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②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基于该本金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③ 担保期限:自 2021-12-27 至 2024-12-27 止。

    ④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3、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①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②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③ 担保期限:自 2021-08-04 至 2024-12-27 止。

    ④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由于明州生物质 2021 年 8 月 4 日已在该银行发生借款,应银行要求该笔担

保期限需由 2021 年 8 月 4 日起计算。

    4、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①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②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手续费、

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

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及

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含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③ 担保期限:自 2021-12-27 至 2024-12-01 止。

    ④ 担保金额:人民币 17000 万元

    (二)为物资配送提供的担保

    1、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①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②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基于该本金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③ 担保期限:自 2021-12-27 至 2024-12-27 止。

    ④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2、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①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②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③ 担保期限:自 2021-08-24 至 2024-08-24 止。

    ④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由于物资配送 2021 年 8 月 24 日已在该银行发生借款,应银行要求该笔担保

期限需由 2021 年 8 月 24 日起计算。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明州生物质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

元,担保余额为 25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8%。明州生物

质截至 2021 年 11 月末资产负债率 84.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物资配送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

担保余额为 951.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4%。物资配送截至

2021 年 11 月末资产负债率 70.9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