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人作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 资料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下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1、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追溯调整事 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