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宁波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储能设备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50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 甬能 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储能设备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全资子公
司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辰新能源”)投资人民币8,285
万元建设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储能设备投资项目(以下简称“万
华储能设备投资项目”或“本项目”)。
因公司董事担任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热电”)董
事职务,万华热电为公司关联方。本项目建成投运后,朗辰新能源与万华热
电在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将发生储能电费与日常巡检费交易,相关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此交易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风险提示:本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朗辰新能源为公司新设公司,储能项目为公
司在该细分领域新开展业务,本项目易受国家及行业政策导向、相关技术发
展情况、用户用能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
司将充分、审慎考虑上述因素,适时适宜地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一、 项目投资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及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储能设备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朗辰新能源投资建设万华储能设备投资项目并开展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诸南虎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7 第(二)条规定“首次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朗辰新能源投资建设万华储能设备投资项目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
该议案严格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
(二)项目投资概述
1、项目投资主体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命
名),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开展储能项目开发、投资、运维等业务(具体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临 2021-064)。该公司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名为宁波朗辰新能源
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成立时间:2022-01-24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美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7G6QTH1M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峰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
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非
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
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宁波能源全资子公司
2、项目投资情况
朗辰新能源在万华热电厂区 110KV 配电装置楼内建设 16MW/32MWh 用户侧储
能项目,项目建成投运后朗辰新能源将获得电价差收益分成。本项目拟采用磷酸
铁锂电芯组成的储能系统,项目建设期为 3 个月,拟采用“低谷充电,尖峰放电,
一天充放两次”的模式运行。项目总投资约为 8,285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银行融资等。本项目已获得北仑发改委备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在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朗辰新能源为万华热电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利用储
能电站系统在谷电价时段储存电量,在尖电价时段向万华热电的负载供电,利用
尖谷时段的电价差产生收益,该部分所产生的收益,万华热电获得 10%的收益分
成、朗辰新能源获得 90%的收益分成,朗辰新能源的收益款由万华热电以储能电
费形式支付。此外,朗辰新能源向万华热电支付 6 万元/年的日常巡检费。
二、 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50397844L
3、成立时间:2003 年 8 月 8 日
4、注册地: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孙少文
6、注册资本:45,000 万元
7、经营范围:热、电、工业纯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建设;硫酸铵的
制造、加工、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
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8、股权结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公司持股 35%、宁波大
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万华热电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16,512.59 万元,负
债总额为 37,771.01 万元,净资产为 78,741.5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2.42%,
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42,257.19 万元,净利润 13,214.23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万华热电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22,229.49 万元,负债总额为
40,539.87,净资产为 81,689.6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3.17%, 2022 年 1-3 月
实现营业收入 39,212.91 万元,净利润 2,948.05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在万华热电担任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万华热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朗辰新能源与万华热电签订的《储能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在
本项目合作期内,朗辰新能源为万华热电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利用储能电站系统
在谷电价时段储存电量,在尖电价时段向万华热电的负载供电,利用尖谷时段的
电价差产生收益,该部分所产生的收益,万华热电获得 10%的收益分成、朗辰新
能源获得 90%的收益分成,朗辰新能源的收益款由万华热电以储能电费形式支付。
朗辰新能源向万华热电支付 6 万元/年的日常巡检费。
(二)定价政策
每月尖峰谷结算电价以该月万华热电向浙江省电网购电电价为准,日常巡检
费遵循协议加市场价格进行。
三、 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将有效拓展公司储能业务,进一步推动公
司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持续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
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此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 风险提示
本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朗辰新能源为公司新设公司,储能项目为公司在该细分
领域新开展业务,本项目易受国家及行业政策导向、相关技术发展情况、用户用
能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审慎考虑
上述因素,适时适宜地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