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8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 甬能 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羿光伏”)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持股 40%的参股公司。甬羿光伏 拟增资 1,45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将在本次增资 扩股中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甬羿光伏仍为 公司参股公司,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 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交易概述 甬羿光伏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40%股权。甬羿光伏为补充流动资金 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拟增资 1,450 万元,其中宁波前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前湾发展”)新增认缴 856 万元、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 茂能源”)新增认缴 426 万元、甬羿光伏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 台”)新增认缴 168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1 元/股。公司放弃甬羿光伏本次增资 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甬羿光伏注册资本金将由 6,800 万元变为 8,25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由 40%变为 32.97%,甬羿光伏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 1 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甬羿光伏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放弃增资 优先认缴权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各方基本情况 1、宁波前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GRJNY9W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 年 7 月 1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成 注册地: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 28 号 经营范围:招商服务;热电能源开发;环境治理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施 工;园区配套开发建设与运行;物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土地平整;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服务;装饰材 料、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件、轴承、模具、纸制品、金属材料、轻纺原料、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文化办公用品、塑料制品、 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中意宁波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2、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5627217X8 2 注册资本:16,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 年 12 月 10 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立峰 注册地: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 8 号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电力生产、蒸气供热、供冷;煤灰(渣)、 石膏的销售;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合同能源 管理;土壤污染修复;环境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固体废物治理。(涉及审批的 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 3、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成立。员工持股平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J7Q8N61 注册资本:6,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6 月 24 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国强 注册地: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 2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 3 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 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71.35 12,062.12 负债总额 1,048.42 5,218.97 资产净额 2,122.94 6,843.15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39 1,635.08 净利润 -77.06 120.11 3、甬羿光伏资产评估情况 2022 年 12 月 2 日,浙江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所涉及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平评报字[2022]0921 号)。 (1)资产基础法 总资产账面值为 127,205,351.90 元,评估值 128,361,091.37 元,增值 1,155,739.46 元,增值率为 0.91%; 总负债账面值为 60,362,423.13 元,评估值 60,362,423.13 元,增值 0.00 元,增值率为 0.00%。; 净资产账面值为 66,842,928.77 元,评估值 67,998,668.24 元,增值 1,155,739.46 元,增值率 1.73%。 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1 6,871.60 6,871.60 0.00 0.00 二、非流动资产 2 5,848.94 5,964.51 115.57 1.98 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4 固定资产 5 4,414.82 4,530.39 115.57 2.62 在建工程 6 1,410.06 1,410.06 0.00 0.00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长期待摊费用 9 24.06 24.06 0.00 0.00 资产总计 10 12,720.54 12,836.11 115.57 0.91 三、流动负债 11 1,356.24 1,356.24 0.00 0.00 四、非流动负债 12 4,680.00 4,68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13 6,036.24 6,036.24 0.00 0.00 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 14 6,684.29 6,799.87 115.58 1.73 (2)收益法 经收益法评估,甬羿光伏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6,777.70 万元,增值率 1.4%。 (3)评估结论 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合理的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采 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评估结论。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采用资产基 础法的评估结果甬羿光伏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6,799.87 万元。 4、本次增资前后甬羿光伏股权结构变化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认缴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前湾发展 2,856 42% 3,712 45% 宁波能源 2,720 40% 2,720 32.97% 世茂能源 1,224 18% 1,650 20% 员工持股平台 0 0% 168 2.03% 合计 6,800 100% 8,250 100%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定价以浙江天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平评报字[2022]0921 号)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 次增资价格为 1 元/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5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主体 甲方:宁波前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员工持股平台 (二)增资安排 1、本次增资定价以甬羿光伏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经有关机构核 准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增资每 1.00 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2、本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从 6,800 万元变成 8,250 万元,新增的 1,450 万元注册资本金由甲方现金认缴 856 万元,丙方现金认缴 426 万元,丁方现金认 缴 168 万元。乙方不参与本次增资并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 (三)出资方式及金额 本次增资扩股后,甲方以货币资金 3,712 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5%; 乙方以货币资金 2,720 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32.97%;丙方以货币资金 1,650 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丁方以货币资金 168 万元出资,占公 司注册资本的 2.03%。各方应按持股比例将全部注册资本金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 前实缴到位。 (四)过渡期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损益由 新股东按变更后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五)违约责任 6 任何一方违反或未遵守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和/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 他义务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 守约方支付针对相关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和相关赔偿。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甬羿光伏本次增资旨在补充流动资金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本次放弃增 资优先认缴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