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宁波能源:宁波能源关于转让子公司60%股权的公告2022-12-22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7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 甬能 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向宁波通商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集团”)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宁能电力销
         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能电力”)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
         易金额为 13,839.234 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宁能售
         电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
         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宁能电力售电业务、提升其竞争能力,公司将宁能电力 60%股

权转让给通商集团,交易金额为 13,839.234 万元人民币。2022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宁能电力 60%股权以 13,839.234 万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通

商集团。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900686311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6 年 7 月 7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达军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国医街 12 号 9 楼

    经营范围:根据授权,负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相关业务;重大经济建设

项目投融资;国有股权持有、投资及运营;资产及股权管理与处置;企业重组及

产业并购组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重组兼并顾

问及代理;金融信息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31.22                      2,601.96
           资产净额               1,034.81                      1,105.35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46.80                        449.85
            净利润                 28.83                          19.0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AE3WG9K

    注册资本:20,010 万元



                                       2
    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美娟

    注册地:许可项目: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2、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814.83                       21,305.28
          负债总额                              64.99                          861.10
           净资产                          20,749.85                       20,444.18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 1-10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9.67                          440.30
           净利润                              487.74                          481.68
    4、宁能电力资产评估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宁波宁能电
力销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140088 号)。
    (1)资产基础法
    总资产账面值为 21,305.28 万元,评估值为 21,313.77 万元,增值率 0.04%;
    总负债账面值与评估值均为人民币 861.10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

                                       3
    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值为 20,444.18 万元,评估值为 20,452.67 万元,评估
增值 8.49 万元,增值率 0.04%。
    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合计              1      21,284.48      21,284.4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            20.80        30.25        8.49            40.82
其中:长期应收款           3                 -              -           -               -
   投资性房地产           4                 -              -           -               -
其中:固定资产             5            17.66        26.63        8.00            45.30
   在建工程               6                 -              -           -               -
   无形资产               7            3.03            3.52      0.49            16.13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
                          8                 -              -           -               -
          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0.11            0.11            -               -
           资产总计       10     21,305.28      21,313.77        8.49             0.04
流动负债                  11        861.10         861.10              -               -
非流动负债                12                -              -           -
           负债总计       13        861.10         861.10              -               -
       所有者权益         14     20,444.18      20,452.67        8.49          0.04
    (2)收益法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3,065.39 万元,评估增值 2,621.21 万元,
增值率 12.82%。
    (3)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高 2,612.72 万
元,高出幅度 12.77%。宁能电力作为一家售电企业,支持企业运营的核心因素
如人力资源、客户关系、市场网络等价值在资产基础法中无法体现,也无法全面
体现宁能电力日后的收益能力,资产基础法定价无法反映企业价值的真实状况。
考虑到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收益数据可供参考,宁能电力对于本单位未来的
经营提供了详细的预测数据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故在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可以
可靠地估计。相比较而言,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具有更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因此
报告采用收益法的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用收益法评估的
宁能电力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3,065.39 万元人民币。


                                        4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了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

权转让所涉及的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140088 号),用收益法评估的宁能电力企业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 23,065.39 万元人民币。交易双方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本次交易的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 13,839.234 万元,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主体

    甲方(或称转让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或称受让方):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权定价方式、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股权定价方式和基准日:各方一致确认,为实施目标股权转让,根据中

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

的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宁能电力价值为人民币 23,065.39 万元。

    2、股权转让价款:双方同意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3,839.234 万元。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3,839.234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股权交割

    1、交割日:宁能电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企业

变更登记、将受让方登记为持有宁能电力 12,006 万元出资(占公司全部注册资



                                    5
本的 60%)的股东,并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之日为目标股权的交割日。

    3.2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目标股权转让款之日起十日内,配合乙方办理完

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四)过渡期损益

    1、宁能电力在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所产生的利润或者亏损由受让方按交割

后对宁能电力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在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转让方对宁能电力、宁能电力权益及宁能电力

资产负有善良管理及勤勉管理的义务,及时向受让方通报宁能电力资产负债以及

业务经营等方面的重大发展或变化。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全面

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分别支付逾期

部分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项下条款,则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该损失

可通过扣减股权转让款或通过支付赔偿金解决,该赔偿数额应相当于乙方因此遭

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鉴定费及

公证费等费用)。

    (六)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并经双方有权

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六、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宁能电力进一步扩大售电业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



                                     6
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能售电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宁能电力提供担保、委托宁能电力理财的情况,宁能电力亦

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