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惠而浦: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2015-12-08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5-07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
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开始停牌。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1、本次将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惠而浦”)的微
波炉业务整合进公司,是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之前所做出的公开承
诺的措施,以避免与广东惠而浦微波炉业务与公司可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保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将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家电制造业相关资产整
合进公司,是为了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二) 重组框架方案
    1、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广东惠而浦 100%股权和合肥市国有资产
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荣事达”品牌商标。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惠而浦集团控制的关联公司和合肥市国有
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初步沟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
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案,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审
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方面的工作,筹备重组事项申报材料,督促中介机构提
出现存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与交易对方就重组相关细节进行沟通和协商。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如
下:
    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
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同日发布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23 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开始
停牌,原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公告》(2015-031 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4 日起预计继续停
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5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告:2015-038 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14 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公告:2015-042 号)。同意公司再次
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拟自 2015 年 10 月 14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2 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惠而浦集团(一家美国上市公司)
的关联方。标的资产为广东惠而浦 100%的股权。因历史原因,广东惠而浦所使
用土地、房产均登记在其外资股东名下,经交易双方共同努力,仍难以在短时间
内将上述土地、房产的权属注入广东惠而浦,审计和评估机构难以按计划全面完
成审计和评估工作。此外,结合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等工作,交易双方就交易条
款和条件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和沟通,但最终未能对交易的主要条款(包括交易
价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等)达成一致。
    本次重组的另一交易对方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标的资产为“荣
事达”品牌商标。因该标的资产形成时间早,历史较为复杂,牵扯利益相关方较
多,双方未能就交易价格达成一致,亦难以就影响交易的相关事项(如,取得利
益相关方的同意)达成完善的解决方案。
    有鉴于此,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本次
重组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慎重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以发行股份收购广
东惠而浦和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荣事达”品牌商标的重大资产
重组事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在承诺期限内,以其他适当方式将广
东惠而浦的微波炉业务整合进公司,以履行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此前的
承诺。
    本次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在未来的经营和发展中,将会更加努力利用现有优势资源积极创造有利条
件,拓展公司发展领域,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
竞争力,不断将企业做大做强,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承诺
    公司将于终止本次购买资产重组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披露投
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终止本次购买资产重组事项表示遗憾,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
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
表示衷心感谢!
    (五)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在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
开情况公告同时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