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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07-05  

						    股票简称:惠而浦      股票代码:600983          公告编号: 2016-02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于 2016 年 7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有效。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金友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雍凤山先生为副董事长。
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2019 年 6 月 15 日。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
    1、聘任金友华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聘任方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聘任孙亚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2019 年 6 月 15 日。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提名:
    1、聘任章荣中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聘任 George Wong 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CFO);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聘任聘任杨宇澄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CTO);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聘任张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聘任郑敦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聘任吴存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聘任黄秋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聘任 Amit Mohanty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2019 年 6 月 15 日。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金友华、雍凤山,独立董事 Joao Carlos dos Santos Lemos
组成,由金友华任主任,为会议召集人。
    2、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学民、曹若华,董事 Deborah Vaughn 组成,由周
学民任主任,为会议召集人。
    3、选举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素明、曹若华,董事 George Wong
组成;由孙素明任主任,为会议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2019 年 6 月 15 日。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收回合同》的议案
    2016年6月22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建设用地
文件通知》[市土储收字(2016)9号)号],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
方”)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合肥市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6】第36号),具体内容为:
    收回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欢路7号地块、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海关路北、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6号地块,土地总面积合计为
230.58亩;收回土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为190200.56平方米。
    公司230.58亩土地收储补偿费用经有相应资质的土地、房产及工程造价中介
机构对乙方申请收储的生产区范围内涉及的补偿项目评估,根据合肥市国土资源
局、房地产管理局、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处和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对土地、房产、
基础设施以及企业其他固定资产评估价格的备案、审核结果,土地收储补偿标准
为 肆 亿 玖 仟 零 佰 玖拾 陆 万 壹 仟 玖 佰元整(49096.19万元)。根据
市土委会会议纪要(2016年第4期)精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存量工业用地(如
在开发园区内,应为2008年8月31日前协议出让的工业用地)的补偿费标准在现
有基础上上浮40%。经报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费共计人民
币: 陆 亿 捌 仟 柒 佰 叁 拾 肆 万 陆 仟 柒 佰元整(68734.67万元)。
    补偿款分三期支付,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惠
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合肥市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公告》。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