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合肥三洋: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08-03-22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合肥三洋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
    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喻荣虎律师就公司于2008年3月21日召开的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3月
    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审
    议议题、出席会议对象和出席会议登记办法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
    大会于2008年3月21日上午9:00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金友华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报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
    代表股份数220,18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12%,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出席及列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董事
    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逐个进行。公告所列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
    果。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了《200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07年度财务决
    算)》。
    4、审议批准了《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审议批准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批准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7、审议批准了《公司2008年度事业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张智、王仕国、郑敦辉先生书面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1)选举钱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会后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2)选举肖凤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会后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3)选举高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会后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4)选举李惠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会后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5)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会后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
    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喻荣虎
    200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