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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8-20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0-02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
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为期一年。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
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
设有 19 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
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
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
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
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 1998
年 7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
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安永华
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
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拥有从业人员 7974 人,其中合伙人 162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1467 人,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302 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
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000 人;
    3. 业务规模:安永华明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89256.39 万元,净资产
47094.16 万元。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74 家,收费总额 33404.48
万元,资产均值 5669.00 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
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
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 号警示函,
以及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 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
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会计师顾兆翔先生,中国执业注册
会计师,自 2005 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 15 年审计相关服务经验,在
上市审计及证券服务业务等方面具有逾 15 年的丰富经验。质量控制复核人为
吴翔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1994 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 26
年审计相关服务经验,在上市审计及证券服务业务等方面具有逾 26 年的丰富
经验。拟第二签字会计师周浩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11 年开始在
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 9 年审计相关服务经验,在上市审计及证券服务业务等
方面具有逾 9 年的丰富经验。
    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在其它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
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
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 1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
25 万元,合计人民币 170 万元,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天
数和人天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
等确定;人天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 2019 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会议,听
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并与安永华明进行沟通,
对其在 2019 年度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
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会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
以公允、真实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其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
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
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
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同意
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
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如下的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具有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授权公
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0 年度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度
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0 年
度的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8 月 19 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董
事会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作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
明协商确定 2020 年度的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