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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1-2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O 二 O 年十二月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代理人,
以下同)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股
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股东出席现场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在
大会召开过程中,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
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
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需要在会议正
式开始前 10 分钟内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单,经大会会务组许可,
按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对股东提出
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
随后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六、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
    七、特别提醒: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
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
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出示健康码、提供最近 14 天未到过高风
险地区证明等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入会场参会期间需全程佩戴口
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请予以配合。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2 日 14:30

二、会议召集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 B707 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2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五、见证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六、议    程:
    1、吴胜波董事长宣布开幕
    2、议案报告
    3、议案表决
    4、宣读表决结果
    5、宣读法律意见书
    6、各位股东代表发言
    7、吴胜波董事长宣布会议闭幕
                        目   录


1、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一: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
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
设有 19 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
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
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
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
 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 1998
 年 7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
 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安永华
 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
 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拥有从业人员 7974 人,其中合伙人 162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1467 人,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302 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
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000 人;
    3. 业务规模:安永华明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89256.39 万元,净资产
47094.16 万元。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74 家,收费总额 33404.48
万元,资产均值 5669.00 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
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
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 号警示函,
以及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 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
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会计师顾兆翔先生,中国执业注册
会计师,自 2005 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 15 年审计相关服务经验,在
上市审计及证券服务业务等方面具有逾 15 年的丰富经验。质量控制复核人为
吴翔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1994 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 26
年审计相关服务经验,在上市审计及证券服务业务等方面具有逾 26 年的丰富
经验。拟第二签字会计师周浩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11 年开始在
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 9 年审计相关服务经验,在上市审计及证券服务业务等
方面具有逾 9 年的丰富经验。
    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在其它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
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
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 1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
25 万元,合计人民币 170 万元,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天
数和人天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
等确定;人天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 2019 年度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二: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2020年8月,公司董事吴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经大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胡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胡红:女,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199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
法/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200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毕业、2001年
(美国)密苏里大学(UMC)争议解决专业硕士毕业;2004年获得(美国)圣路
易斯大学(SLU)法学博士(JD)。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1998),(美国)纽约州
律师执业资格(2005)。2005年7月-2008年5月任职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6月-2009年12月担任(美国)凯寿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中国律师;2009
年12月-2012年8月就职于陶氏化学(中国)有限公司,担任(美国)陶氏化学公
司亚太区资深法务;2012年8月-2018年1月就职于富美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
任(美国)富美实公司亚太区法律总监;2018年3月就职于惠而浦海外香港有限
公司,任惠而浦亚太区法律总监。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三: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监事胡红女士因工作安排,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大股东提名,推选
 单泠璇先生作为补选监事候选人。
    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单泠璇:男,1984 年 02 月出生,中国国籍,江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2006
年-2012 年,担任 LG 电子白色家电产品企划(中国)经理,负责 LG 电子冰箱和
洗衣机中国产品路线图规划;2013 年-2015 年任职于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有限公
司上市推广高级经理,负责公司旗下洗衣机产品的上市推广工作;2016-2017 年
底,担任恒洁卫浴有限公司智能卫浴和陶瓷品类产品总监,负责智能卫浴和陶瓷
品类的产品及经营;2018 年 1 月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冰洗产品市场部总监。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