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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4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结合要约收购的结果,为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监
事会同意提名李勇、王沙、胡红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后)。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赵进、詹达佑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八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须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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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品牌许可协议><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全球供应协议>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公司拟与 Whirlpool
Corporation 签署《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全球供应协议》,拟与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Whirlpool Corporation 签署《品牌许可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金收购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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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李勇先生,197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2009 年 6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法
律硕士专业,硕士学历。李勇先生于 2010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格兰仕集团有
限公司,现担任集团党委纪委书记,法务部长,历任法务科副科长、科长、法务
部副部长。
2、王沙女士,198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2011 年 7 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
物流管理和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王沙女士于 2012 年 3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历任应收管理、财务分析、信用管理、专案科科
长等职;2017 年 10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职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国际
会计管理科科长,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3、胡红女士,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1997 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2000 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毕业、2001 年(美
国)密苏里大学(UMC)争议解决专业硕士毕业;2004 年获得(美国)圣路易
斯大学(SLU)法学博士(JD)。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1998),(美国)纽约州
律师执业资格(2005)。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职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美国)凯寿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中
国律师;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8 月就职于陶氏化学(中国)有限公司,担任
(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亚太区资深法务;2012 年 8 月至 2018 年 1 月就职于富美
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美国)富美实公司亚太区法律总监;2018 年 3 月
就职于惠而浦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任惠而浦亚太区法律总监。现任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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