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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简式权益报告书-合肥国控2021-05-0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惠而浦

股票代码:6009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17层18层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17层18层

邮政编码: 230000

联系电话: 0551-62647739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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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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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5

       二、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权利受限情况....................................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一、备查文件...................................................................................................... 11

       二、备置地点......................................................................................................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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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惠而浦           指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控   指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格兰仕家用电器             指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要约收购               指   格兰仕家用电器以部分要约收购方式收购惠而浦股票

                                合肥国控接受格兰仕家用电器部分要约收购,合肥国控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有的惠而浦股份比例由 23.34%降至 3.34%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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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1996年09月26日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17层18层

法定代表人           雍凤山

注册资本             256,9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1491752983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运营;权益型投资、债务型投资;信用担

经营范围             保服务;资产管理,理财顾问,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重组、兼并、收购。

经营期限             1996年09月26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股东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宗节;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
通讯方式
                     大厦17层18层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留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雍凤山       男          董事长          中国     安徽合肥            无
  袁飞        男              董事        中国     安徽合肥            无
 钱元美       女              董事        中国     安徽合肥            无
 罗志明       男              董事        中国     安徽合肥            无
  江鑫        男              董事        中国     安徽合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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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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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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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17,885.44 万股,持股
比例为 23.3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2,556.66 万股,持股比
例为 3.3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 年 3 月 2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发布了要约收购报告书,向惠而浦全体
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467,527,790 股,占惠而浦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 61.00%,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 5.23 元/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接受格兰仕家用电器发出要约的方式向格兰仕家用电
器转让持有的惠而浦 15,328.78 万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所持上市
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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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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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信息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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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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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雍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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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雍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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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基本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合肥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惠而浦                 股票代码         6009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
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安徽科技大厦17层18层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接受要约(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7,885.44 万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23.34%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持股数量:2,556.66 万股,持股比例:3.34%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15,328.78 万股,变动比例:-20%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于股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时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接受要约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金来源               接受要约,不涉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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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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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雍凤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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