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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惠而浦2021-05-0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惠而浦

股票代码:600983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元路 58 号 2#楼 602 单元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元路 58 号 2#楼 602 单元

联系电话:021-6169299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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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
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经
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172 号),
并已完成美国、巴西、德国、土耳其、奥地利、哥伦比亚的反垄断审查程序。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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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持股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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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the Report, this Report
上市公司、惠而浦
                                指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Listed Company, Whirlpool
本次权益变动                         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预受要
                                指
this Change in Equity                约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惠而浦 238,362,839 股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而浦
中国
                                指 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or, Whirlpool China
收购人、格兰仕
                                指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Acquirer, Galanz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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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公司名称: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元路 58 号 2#楼 6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Shengpo Wu;

    注册资本:46,0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53916G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
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
批准证书)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
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
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
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开展下列业务:1、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2、
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七、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
(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八、为所投
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
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
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九、为其所投资企
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
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十、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
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允许投资性公司从其母公司进口与其
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关的母公司产品在国内试销;十一、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
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二、为其进口的产品
提供售后服务;十三、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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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投资性公司进口的母公司产品;十五、家用电器、小家电、
煮食炉具、家居用品、厨房用品、卫生用品、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燃气灶具、制
冷设备、空调及相关配套商品、原材料、零配件、检测用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
除外)、网上零售,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及提供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
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5 年 2 月 23 日至 2055 年 2 月 22 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 2 号楼 602 单元

    联系电话:021-61692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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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和地区的居留权
                                              上海,香港,美
Shengpo Wu      男      董事长    美国                       中国,中国香港
                                              国
胡红            女      董事      中国        上海,香港     中国香港

Stefano Tiziani 男      董事      意大利      意大利,上海   中国

俞薇            女      监事      中国        上海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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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持股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
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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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390,884,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51%。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合计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上市公司
238,362,83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1%)转让给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
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52,521,36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1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
限制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惠而浦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经营者
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172 号),并已
完成美国、巴西、德国、土耳其、奥地利、哥伦比亚的反垄断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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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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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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