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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2021-05-12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5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

       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增持价格区间: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
       幅比例,格兰仕家用电器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票 391,661,64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1.10%。

    3、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告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报告书》,格兰仕家用电器向要约收购期限内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467,527,79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61.00%,要约价格为 5.23 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

    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 10 个账户共计 391,661,649 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
约。格兰仕家用电器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
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格兰仕家用电器持有公司股份 391,661,64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约 51.10%。该次增持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格兰仕家用电器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
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决定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部分股份。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的数量: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且增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
跌幅比例,格兰仕家用电器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
划。

    7、实施期限: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
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
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