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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2021-06-19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1-06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下发的《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
作函》(上证公函【2021】053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后审核相关要求,公司对《工作函》中的总共九个问题回复披露如下:


1、年报披露,公司旗下拥有惠而浦等多个品牌,涵盖冰箱、洗衣机、洗碗机、
干衣机等,以及厨房电器、生活电器等。2018-2020 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62.86 亿元、52.82 亿元和 49.44 亿元,呈逐年下滑趋势;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
2.62 亿元、-3.23 亿元 和-1.50 亿元,已连续两年亏损;分别实现毛利率 23.61%、
21.39%和 16.20%。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公司各板块业务或家电产品近三
年的产品价格及市场定位、内外销占比、线上及线下销售情况、经销商合作情
况、上下游情况等,以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主要财务指标;(2)
结合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说明公司收入、毛利率逐年下滑
的原因,以及连续亏损的原因,是否面临不利因素,是否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
生持续影响;(3)请将公司所属产品与同行业其他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公
司在不同业务及产品下所处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回复:
一、列示公司各板块业务或家电产品近三年的产品价格及市场定位、内外销占
    比、线上及线下销售情况、经销商合作情况、上下游情况等,以及营业收
    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各板块业务或家电产品近三年的产品各品类的平均价格及市场定
        位
                                                                   单位:元/台
 品类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洗衣机                    1,227                      1,054            1,167
 冰箱                      2,269                      1,738            1,547


                               第 1 页 共 40 页
 生活电器                            665                        694                   658
市场定位:
1.国内市场
(1)惠而浦冰洗厨:定位中高端目标市场,由“百年创新、悦享健康”的品牌
内涵,升级到更清晰的“惠而浦 健康家”品牌理念,致力于为中国社会高端消
费人群,打造高端、健康家的美好生活;
(2)帝度冰洗:定位年轻的消费群体,以“心自由 美自在”为品牌主张,为年
轻的消费者提供自由、自在的美好生活;
(3)荣事达冰洗:定位理性消费人群,以“好品质 荣事达”为品牌主张,为
追求极致性价比的人群提供高品质的美好生活。
2.国外市场
(1)定位 1:作为惠而浦全球市场的重要制造基地,为全球消费者提供高品质
的惠而浦品牌冰洗厨产品;
(2)定位 2:作为全球制造基地,在融合欧美与中国研发/制造优势的基础上,
为全球客户提供 OEM 代工服务。
(二)内外销占比、线上及线下销售情况、经销商合作情况、上下游情况
1.内外销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占比                     占比              占比
                洗衣机        98,317       21%        169,118       33%    242,616       40%
       内           冰箱      28,933        6%        29,331          6%    35,683       6%
       销           厨电      7,153         2%        12,084          2%    23,904       4%
                    电机      13,192        3%        18,785          4%    19,108       3%
 内          内销小计        147,595       31%        229,318       45%    321,310       53%
 外             洗衣机       117,740       25%        104,244       20%     95,229       16%
 销    外           冰箱      34,648        7%        18,079          4%    14,006       2%
       销           厨电     160,063       34%        148,649       29%    172,770       28%
                    电机      15,798        3%        11,579          2%    7,500        1%
             外销小计        328,249       69%        282,552       55%    289,505       47%
               合计          475,844       100%       511,870       100%   610,815      100%
注释:1.2018-2020 年收入中,自主品牌与非自主品牌业务收入(ODM&OEM)比重分别为:2018
年:76%:24%;2019 年:72%:28%;2020 年:73%:27%;
2.厨电产品主要范围:微波炉、油烟机、灶具、洗碗机、烤箱、空气净化器、咖啡机等。
2.线上及线下销售情况
                                                                           单位:千台/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第 2 页 共 40 页
                         销量     营业收入        销量         营业收入           销量       营业收入
         洗衣机           251      15,968          356           33,019            62            7,842
线
          冰箱            22        2,614           4             1,027             -             139
上
          厨电             9        1,345          30             1,935            42            1,911
     线上小计             282      19,926          389           35,981            104           9,892
         洗衣机          1,510     200,089        2,239          240,344          2,832      330,004
线        冰箱            258      60,967          269           46,382            321        49,550
下        厨电           2,505     165,871        2,286          158,799          2,947      194,762
          电机             -       28,991           -            30,364             -         26,608
     线下小计            4,273     455,918        4,793          475,889          6,100      600,924
       合计              4,555     475,844        5,183          511,870          6,204      610,815
      公司经营的上下游关系:上游是供应商(主要有中国石油、奇精机械、江苏
力霸等),包括大宗原材料如塑料粒子和卷板钢材等,还有各种元器件、加工件
等;下游为销售商,分内外销两部分,内销:大连锁、地方零售、经销商(小型
县级以下市场)、电商渠道、新渠道(直播带货、惠而浦商城、售后附加销售等),
主要有国美、苏宁、京东等;国外:惠而浦集团产品采购、国外企业 OEM 代工、
自主产品出口等,主要客户有惠而浦集团、日本夏普等。
(二)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分产品                   营业成 毛利                    营业成 毛利                       营业成 毛利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本     率                      本       率                       本          率
洗衣机        216,057 173,468 20%       273,362         199,518 27%        337,846        232,292 31%
  冰箱         63,581    53,881   15%    47,410         38,575    19%       49,689        42,536    14%
生活电器 167,215 146,677 12%            160,734         138,592 14%        196,672        170,418 13%
  电机         28,991    25,576   12%    30,364         24,772    18%       26,608        22,738    15%
  合计        475,844 399,602 16%       511,870       401,457 22%          610,815        467,984 23%
备注:2020 年依据新收入准则对毛利率导致毛利率降低 2.24%,1)运费调入成本,运费金
额 9,005.36 万元,此政策调整导致毛利率降低 1.89%;2)账扣费用调减收入,账扣金额
2,026.87 万元,此政策调整导致毛利率降低 0.35%。


二、结合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说明公司收入、毛利率逐年
    下滑的原因,以及连续亏损的原因,是否面临不利因素,是否会对公司盈
    利能力产生持续影响
1.2018-2020 年洗衣机市场零售额规模及同比
 年度          销售额(亿元)                   同比         销售额线上占比            销售量线上占比
 2018                      745                3.70%                         35%                     47%
 2019                      761                2.20%                         39%                     54%
 2020                      714               -6.20%                         48%                     65%
1.根据奥维云网(AVC)全渠道推总数据显示,2018 年洗衣机市场零售额 745 亿,
                                        第 3 页 共 40 页
同比增长 3.7%;2019 年市场规模 761 亿,同比增长 2.2%;2020 受疫情影响,洗
衣机市场零售额 714 亿,同比下降 6.2%。
2.线上发力(线上销售额占比从 2018 年的 35%上升到 2020 年的 48%),电商成为
企业利润主要增长点;中高端比例上升。
3.线下继续发力中高端市场。(单价 6000 元以上产品零售额占比,2018 年占比
18%,2019 年占比 25%,2020 年占比 32%)

2.2018-2020 年冰箱市场零售额规模及同比
年度          销售额(亿元)       同比       销售额线上占比    销售量线上占比
2018                   958       2.0%                  32%               45%
2019                   912      -4.8%                  36%               51%
2020                   900      -1.4%                  44%               60%
1.根据奥维云网(AVC)全渠道推总数据显示,2018 年冰箱市场零售额 958 亿,
同比增长 2.0%;2019 年市场规模 912 亿,同比下降 4.8%;2020 年冰箱市场规模
900 亿,同比下降 1.4%。
2.线上占比直线上升,线上成为增长的主动力。
3.均价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线下均价突破 5000 元大关。


3.2019-2020 年生活电器市场零售额规模及同比
(1)洗碗机
年度          销售额(亿元)       同比       销售额线上占比    销售量线上占比
2019                   70       24.5%                   39%             51%
2020                    87      25.3%                  45%               59%
1.2019 年,整体家电市场表现较差的情况下,洗碗机逆势增长。
2.2020 年,在外部经济环境低迷,房地产市场无明显改善情况下,洗碗机增速
放缓。


(2)油烟机
年度          销售额(亿元)       同比       销售额线上占比    销售量线上占比
2019                   360        -7%                  27%               28%
2020                   320      -9.3%                  33%               38%
1.2019 年,整体市场延续低迷,线上销售量/额占比持续提升,首次突破 30%。
2.2020 年,线上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但结构性改善稍显不足,需求转移充分性
有待进一步提升。


(3)灶具
年度          销售额(亿元)       同比       销售额线上占比    销售量线上占比
2019                   203        -4%                  29%               30%
2020                   188      -5.9%                  38%               41%
1.燃气灶受到疫情和春节错位双影响均价大幅下调。

                               第 4 页 共 40 页
2.随着我国疫情情况逐渐好转均价小幅上调,与油烟机相同,由于钢铁等原材料
价格普遍上涨 20%,燃气灶均价普遍上调。


(4)嵌入式
年度       销售额(亿元)         同比       销售额线上占比   销售量线上占比
2019               60.2        -8.7%                  23%              34%
2020               71.7        11.2%                  28%              45%
1.嵌入式复合机占比持续上升。
2.线上以蒸烤一体机为主,线下市场复合机占比相对较低,其中蒸烤一体机零售
额占比将达到 25%,微蒸烤一体机 8%以上。


    综上,根据行业发展数据,结合公司自身营销情况,我们认为,目前洗衣机、
冰箱、生活电器等白色家电产品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且普及率基本饱和,年度销
售量增减微量摆动,产品结构优化趋势明显,平均单价提升较快。经销模式上可
以看出,经销商渠道萎缩明显,线上销售占比大幅提升。从内销情况看,公司前
几年未能抓住行业发展特点和自身发展优势,收入、利润下滑较严重。2018 年
受前期会计差错及三洋品牌退出预期影响,内销大连锁渠道及经销商渠道下滑较
大。为保证惠而浦品牌顺利替代三洋品牌,产品研发及品牌投入加大,但在此过
程中,销售政策及渠道建设投入未能及时跟上坚定执行,在保持规模和获取利润
方面徘徊,高端产品销量不足,中低端产品开发及销售也未达计划,公司经营陷
入不良局面,当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仅 681 万元;2019 年受品牌切换影响(三
洋品牌产品 10 月份开始不能生产,2020 年 4 月份开始不能销售开票),经销商
客户以及线上销售大幅减少,加之管理失当,产生斐翔、宝塔等大量坏账,公司
经营业绩受到严重影响,当年扣非后净利润为-3.82 亿元。2020 年前期受新冠疫
情影响第一季度产生严重亏损,此后逐季回暖,惠而浦品牌切换取得一定成效,
但 10 月份又与汇通达签署总经销合同,使经销商客户大量流失,公司内销总量
下降较快,当年未能实现扭亏。与此同时,外销冰洗产品数量增长较快,外销占
比已由几年前的 30%变成目前的 70%。产品毛利率受出口占比上升导致整体下降,
随着惠而浦品牌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公司整体毛利率呈稳中有升态势。综上所述,
公司自 2018 年以来收入、利润逐年下滑的原因既有品牌切换、新冠疫情等客观
因素,更多的还在于当时管理层未能审时度势,发挥公司技术产品优势,在经营
上尤其是内销市场上打开局面,导致公司经营结果未能达到预期。
    公司自完成要约收购后已于 5 月 21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及聘任新管理层工作,
目前已就前期经营情况进行认真剖析,重新梳理了产品研发、营销、品牌投入等
一系列工作。结合近年来白电市场发展情况和公司自身特点,公司将在稳定发展
外销工作的同时,重点发展冰洗产品内销工作,加快产品线研发布局及渠道建设,
尤其是经销商渠道和线上电商渠道,另外就是积极发展洗碗机等厨电项目,力争
今年能取得良好发展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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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请将公司所属产品与同行业其他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说明公司在不同业务
    及产品下所处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线下内销公司产品结构与部分对标品牌对比
洗衣机                惠而浦                            某欧洲品牌                        某日本品牌
产品定    2019       2020       21 年 1 季   2019       2020       21 年 1 季   2019 年    2020       21 年 1 季
位        年         年         度           年         年         度                      年         度
入门级         12%        22%         21%          1%         1%          1%         1%          1%          0%
低端           19%        15%          9%         10%        10%          9%        13%          8%          6%
中端           45%        29%         36%         39%        41%         36%        43%         37%         34%
中高端         20%        23%         23%         36%        29%         29%        32%         35%         38%
高端            5%        11%         12%         14%        19%         26%        12%         18%         21%


冰箱                  惠而浦                            某欧洲品牌                        某日本品牌
产品定    2019       2020       21 年 1 季   2019       2020       21 年 1 季   2019 年    2020       21 年 1 季
位        年         年         度           年         年         度                      年         度
入门级         30%        20%         16%          0%         1%          1%         0%          0%          0%
低端           24%        28%         36%         13%        15%         11%         7%          7%          6%
中端           30%        27%         26%         29%        27%         26%        23%         23%         20%
中高端         12%        14%         12%         26%        23%         22%        25%         20%         15%
高端            4%        11%          9%         31%        35%         40%        45%         51%         59%

     注释:以上数据为不同品牌在国内的销售收入的占比

       公司主产品是洗衣机、冰箱等白色家电产品以及微波炉、洗碗机等厨电产品,
白电与厨电内销市场的特点是:国内品牌已经在规模和渠道上占据绝对领先地位,
国际品牌大都集中在中高端以上市场;外销市场上普遍以代工为主。与同行业其
他公司相比,劣势是 1.中端以上产品占比较少,但已逐年改善,目前正在加快
产品结构调整;2.线上销售占比较低,目前已加快线上产品供应,形成布局合理、
品类齐全的产品线。公司的优势是 1.技术优势明显,产品研发能力较强,从最
高端到普通型产品均能研发生产;2.品牌齐全,从高端的惠而浦品牌到中高、中
低端的帝度、荣事达品牌高中低搭配完整;3.有丰富完整的产品出口渠道和布局。
    行业地位:1.在中国市场,惠而浦品牌还处于发展初期,但近两年惠而浦冰
洗厨是外资增长最快的品牌,目前,惠而浦洗衣机已经处于外资第三的行业地位;
2.帝度品牌是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以技术领先在冰洗领域著称,在国内市场有着
鲜活的品牌基础,潜力巨大;3.荣事达品牌,曾是中国洗衣机行业的领军者,在
中国的大江南北有着广泛的用户基础和深厚的品牌沉淀。公司在行业整体处于第
二梯队,外资品牌第一梯队。


2、年报披露,公司对销售客户适用销售返利策,并根据销售协议等定期估计和
预提销售返利,涉及判断和估计。2020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 26 亿 元,
占总销售额的 52.5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中关联方销售额 21.88 亿元,占总
销售额的 44.20%。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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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产品名称及用途、款项支付策等,说明关联方
销售占比较高的具体背景和合理,是否在经营发展上对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2)
结合销售合同具体内容、货物发出和交付时点及对应单据情况,说明公司针对
不同销售渠道的收入确认条件和具体时点,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者收入跨
期确认的情况;(3)说明公司针对不同销售渠道的销售折扣和返利的具体约定,
列示公司在上述领域的内部控制,并说明管理层对销售折扣和返利计提的方法
和依据、主要考虑因素,是否存在已发生但未入账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对上
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列示公司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产品
    名称及用途、款项支付政策等,说明关联方销售占比较高的具体背景和合
    理,是否在经营发展上对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
(一) 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1. 2020 年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销售产品名称及用途     款项支付政策

惠而浦微波炉制品   控股股东
                              微波炉以及相关配件     账期 180 天,现汇支付
发展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
                   最终控制   冰箱、洗衣机、微波炉、
惠而浦集团                                           账期 60 天,现汇支付
                     方       空气净化器及电机
Whirlpool Europe   控股股东   冰箱、洗衣机、微波炉
                                                     账期 90 天,现汇支付
SRL                的子公司   及电机
日本 SHARP          第三方    洗衣机                 账期 90 天,现汇支付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                                     苏宁入库后 15 天(且公司已提
                    第三方    冰箱、洗衣机、微波炉
有限公司                                             供发票),承兑汇票支付


2.2019 年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销售产品名称及用途     款项支付政策
惠而浦微波炉制品   控股股东
                              微波炉以及相关配件     账期 120 天,现汇支付
发展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                                     苏宁入库后 15 天(且公司已提
                    第三方    冰箱、洗衣机、微波炉
有限公司                                             供发票),承兑汇票支付
Whirlpool Europe   控股股东   冰箱、洗衣机、微波炉
                                                     账期 90 天,现汇支付
SRL                的子公司   及电机
                   最终控制   冰箱、洗衣机、微波炉、
惠而浦集团                                           账期 60 天,现汇支付
                     方       空气净化器及电机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                                     京东入库后 30 天,承兑汇票支
                    第三方    冰箱、洗衣机
有限公司                                             付


3.2018 年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销售产品名称及用途     款项支付政策

                                 第 7 页 共 40 页
惠而浦微波炉制品     控股股东
                                  微波炉以及相关配件      账期 90 天,现汇支付
发展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                                          苏宁入库后 15 天(且公司已提
                      第三方      冰箱、洗衣机、微波炉
有限公司                                                  供发票),承兑汇票支付
日本山田电机          第三方      冰箱、洗衣机            账期 60 天,现汇支付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                                          京东入库后 30 天,承兑汇票支
                      第三方      冰箱、洗衣机
有限公司                                                  付
淘宝商城三洋旗舰
                      第三方      冰箱、洗衣机            现款现货
店
(二) 说明关联方销售占比较高的具体背景和合理,是否在经营发展上对关联
      方存在较大依赖。
    公司绝大多数关联方销售为向惠而浦集团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出售家电成
品与零部件,公司定位为惠而浦集团重要的产品生产基地,公司近年来在集团体
系内承担了大量的产品研发及生产业务,公司承担着惠而浦品牌面向全球的代工
业务,近三年关联方销售收入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关联方销售收入                      2,441,491,482        2,105,856,758   2,184,376,672
营业收入                            4,944,067,835        5,281,658,055   6,285,633,179
关联方销售收入占比                             49.4%             39.9%             34.8%
    公司 2020 年关联方销售占比高的主要原因有:2020 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内
销收入有明显下降;公司为关联方客户开发的新品冰箱、洗衣机产品上市导致销
售增长;海外制造业受新冠疫情影响,关联方客户对本公司产品需求增强。因此
导致关联方销售占比相对有所上升。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所有关联交易均经过符合公司治理流程的审批。公司具有
完整的销售、市场、研发、制造和管理职能,不因向关联方销售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较大的依赖,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结合销售合同具体内容、货物发出和交付时点及对应单据情况,说明公司
     针对不同销售渠道的收入确认条件和具体时点,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
     者收入跨期确认的情况。
     公司不同销售渠道的收入确认条件和具体时点如下:
销售区域         销售模式                   收入确认条件和具体时点
                                以货物发出、经客户验收确认的当天或客户委托承运商
                 经销模式
                                提货的当天作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并确认销售收入
内销销售                        以货物发出、收到客户的代销结算清单作为风险报酬转
                 代销模式
                                移的时点并确认销售收入
               网络销售模式     根据订单规定将货物发出,在客户确定收到商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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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并确认销售收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收入:
                              1. 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发出;
外销销售       自营出口       2. 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
                              3. 货物已被搬运到车船或其他运输工具之上,并取得装
                              运提单。
    公司 2020 年度严格按照上述时点进行收入确认,并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确
保收入确认时点准确,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收入跨期确认的情况。


三、说明公司针对不同销售渠道的销售折扣和返利的具体约定,列示公司在上
述领域的内部控制,并说明管理层对销售折扣和返利计提的方法和依据、主要
考虑因素,是否存在已发生但未入账的情况
    公司现有的业务模式,外销业务不存在销售折扣和返利的情况,内销业务具
体见下表:

销售区域      渠道        销售折扣和返利的具体约定           内部控制和计提方法

                        1.合同内折扣:根据与客户合    1.合同内折扣:按合同约定条款计算
                        同约定的各项费用:例如月返、 并计提折扣返利;
                        年返、季返、开业支持费等费    2.促销折扣:按促销函件或邮件约定
             线下渠道   用,公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按    条款计算并计提折扣返利;
                        照对应合同约定各项费用的点    3.月度关账:分析各维度的折扣率变
                        位分别计提对应的合同内折扣    化情况,主要做与上一年度同期的同
                        金额;                        比审查;
内销销售
                        2.促销折扣:公司在促销活动    4.季度关账:分析各维度的折扣率变
                        开始前,用外发函的形式告知    化情况进行审查;
                        客户,并根据外发函内容计算 5.对账管理:与客户往来对账中(分
             线上渠
                        出对应的促销折扣金额,例如: 客户每季度或半年对一次账),明确
               道
                        提货返利点位,分销返利点位。 折扣费用情况;
                                                      6.内控部门在经营过程中参与到折扣
                                                      计提的审核环节。
    公司针对销售折扣和返利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计提方法和有效的内部控制程
序,不存在销售折扣或返利已发生但未入账或未计提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对于上述问题涉及
   的内容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 获取公司按客户的销售明细、了解其对主要客户的销售产品及收款政
         策;
   (2) 对公司的主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检查公司是否已充分识别关联方并
         进行披露;
   (3) 了解、评价并测试与销售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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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产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
        件;
   (5) 对销售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
        单、代销清单、海关报关单及装运提单等;
   (6)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交易执行截止性测试;
   (7)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的销售退回情况;
   (8) 了解、评价并测试与销售折扣及返利相关的内部控制;
   (9) 选取样本检查与重要客户的对账单,核对双方对账记录,包括销售收
        入、销售折扣及返利,并检查调节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同时函证
        重要客户的年末余额;
   (10) 评价管理层采用的销售折扣及返利计提的方法和依据,检查是否存在
        销售折扣及返利已发生但未入账的情况;
   (11) 选取样本检查期后销售折扣及返利结算,检查相关促销活动的支持性
        文件。

    基于我们为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所执行的上述审计
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信息与我们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了解的财务信息一
致;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销售收入、销售折扣和返利的确认在所有重大方
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年报披露,受三洋品牌退出影响,原先收入占比较高的三洋品牌产品于 2020
年 4 月彻底退出(2019 年 10 月起不再生产),公司加大惠而浦品牌投入以逐步
替代三洋品牌,但尚需一定时间。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近三年三洋、惠
而浦、帝度和荣事达等品牌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说明三洋品牌退出后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市场影响、技术授权、渠道维护等的具体影响,是否将对公司后
续业务开展形成不利因素;(2)公司目前持有的三洋品牌库存商品或专属用于
生产该商品的固定资产、原材料、无形资产等情况,说明公司对上述资产的减
值计提及处置进展。


公司回复:
一、    列示近三年三洋、惠而浦、帝度和荣事达等品牌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
    说明三洋品牌退出后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影响、技术授权、渠道维护等
    的具体影响,是否将对公司后续业务开展形成不利因素。
                                                                       单位:万元
 品牌收入    2020 年度   占比   2019 年度           占比   2018 年度       占比
 三洋           29,200     6%     67,520             13%     160,549        26%
 帝度            8,217     2%     16,998              3%      11,566         2%
 惠而浦       328,764     69%    301,273             59%     295,756        48%
 荣事达         12,423     3%     29,591              6%      39,941         7%
 OEM-内销        3,681     1%     14,197              3%      23,646         4%
 OEM-外销       93,558    19%     82,291             16%      79,357        13%


                                第 10 页 共 40 页
 合计        475,844      100%   511,870             100%         610,815      100%
    从公司前三年销售情况看,公司已逐步走出三洋品牌独大的困境,惠而浦品
牌替代速度符合预期,加上出口增速显著,可以说公司已逐步走出因三洋品牌退
出造成的困难。公司自身产品研发能力较强,已基本不依赖三洋原先提供的技术,
目前仍需使用的部分技术专利均按合同正常履行,不受品牌退出影响;公司有完
整的线上线下渠道,目前内销市场大连锁渠道已基本用惠而浦品牌替代三洋品牌,
经销商渠道和线上渠道目前正加快用惠而浦、帝度、荣事达品牌及组合布局原三
洋品牌经销商渠道。


二、公司目前持有的三洋品牌库存商品或专属用于生产该商品的固定资产、原
材料、无形资产等情况,说明公司对上述资产的减值计提及处置进展。

品牌           品类                         金额(万元)            跌价准备(万元)
三洋           洗衣机                                 4,599                     1,007
三洋           微波炉                                       41                        41
三洋           成品小计                               4,640                     1,048
三洋           原材料                                       23                        11
三洋           固定资产                                      -                         -
三洋           无形资产                                      -                         -
合计           合计                                   4,663                     1,059
     截止 2020 年底,三洋产成品库存金额 4,640.27 万元,其中,残机库存金额
为 4,177.23 万元,计提跌价准备 827.55 万元,样机库存金额为 463.05 万元,计
提跌价准备 220.34 万元。目前成品库存因都为残机和样机,根据协议可以继续
销售,因此公司市场部持续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调整销售政策和营销策略力争在
最短的时间内处置完此类成品存货。三洋产品的原材料库存金额 23.48 万元,计
提跌价准备 11.47 万元,针对原材料部分,公司制造部门也将持续进行评估,将
该等原材料回用在新机型或返修机型上。公司目前已没有专属用于生产该商品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4、年报披露,2018-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22.53 万
元、-1.09 亿元和-7.94 亿元,其中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 47.07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 55.02 亿元。请公司结合经营活动各项目现金流的
具体变化情况,分析说明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且在 2020 年度大
幅降低的原因及合理。


公司回复:
(1) 导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主要因素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第 11 页 共 40 页
净利润                             26,184            -32,284   -14,970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633             11,439     4,792
信用减值损失                                           1,072     1,16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13,501             15,004    13,351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                           861               994     1,05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2       1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24,124               -112       -84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175               180      -348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1,525             -2,324   -10,691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4,386               -749     5,509
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1,606             -1,124    -6,827
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748             1,270    -2,602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                -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
                                      -505           -11,311    14,906
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6,198             37,170   -53,270
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24,831            -30,263   -31,572
以“-”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23            -10,945   -79,426
额
    如上表,主要影响现金流为负的因素为经营亏损,同时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的其他项目也有增有减:
1)2018 年净利润为 26,184 万元,但本期非经营性项目收益 28,416 万元,因此
本期经营性利润为-2,232 万元,与本期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基本一致。
2)2019 年净利润为-32,284 万元,扣除非经营性项目收益 4,129 万元后,本期经
营性利润-36,413 万元,本期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好于本期经营性利润。
3)2020 年净利润为-14,970 万元,扣除非经营性项目收益 13,199 万元后,本期
经营性利润-28,167 万元,本期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远差于本期经营性利润。
(2)从 3 年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经营性利润的相关性来看,扣除利润影响,


                                 第 12 页 共 40 页
主要影响的因素为存货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的变动,2020 年变动差异最大,公
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及其变化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调节
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附表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经营性应收项目(期初-期末)
应收账款                         147,770                 177,093           -29,323
应收票据                            4,773                 29,603           -24,830
预付款项                            6,876                  6,565                 311
其他应收款                          8,945                 10,897            -1,952
其他流动资产                        8,215                  5,691             2,524
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化对经
                                         -                       -        -53,270
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影响
                          经营性应付项目(期末-期初)
应付票据                         150,666                 136,838           -13,828
应付账款                         144,508                 136,340            -8,168
预收款项                          12,571                   6,811            -5,760
应付职工薪酬                      11,195                  13,709             2,514
应交税费                            2,784                  2,445              -339
其他应付款                        35,560                  28,242            -7,318
其他流动负债                             -                      751              751
预计负债                            1,048                  1,497                 449
递延政府补助收益-非流动             8,918                  9,045                 127
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化对经
                                         -                       -        -31,572
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影响
    由上表可见,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余额波动较大科目原因如下:
1)2020 年末,公司与销售相关的应收款项余额较 2020 年初增加 29,324 万元,
主要系公司关联客户账期增加影响 35,200 万,导致回款节奏变慢。
2)2020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增加 24,830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对比 2019 年贴
现差异(少贴)51,300 万元。
3)2020 年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与采购原材料相关的应付款项科目余额较
2020 年初减少 21,995 万元,主要系采购减少,公司当期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减
少所致,同时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款。


5、近期,公司与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Properties, Inc.签订《品牌许可协
议》,并与惠而浦集团签订《技术和知识产品许可协议》、《全球供应协议》,
拟向公司就商标、商号、域名等进行许可,并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属及
许可进行约定,同时就惠而浦集团从公司处采购产品进行约定。请公司补充披
露:(1)惠而浦集团及相关方历次与公司就品牌许可、技术或知识产品许可、
销售和采购等的约定情况及变化背景、主要考虑,包括授权内容、期限、使用

                                  第 13 页 共 40 页
费用、违约责任等;(2)结合相关协议的期限约定、权利义务变化情况,以及
后续续约安排等,明确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具体影响,是否在品牌使用、
知识产权归属及使用、产品采购和销售等方面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一、惠而浦集团及相关方历次与公司就品牌许可、技术或知识产品许可、销售
和采购等的约定情况及变化背景、主要考虑,包括授权内容、期限、使用费用、
违约责任等
(一)历次签署相关协议的背景
1.2013 年签署相关协议的背景
    2013 年,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投资”)拟通过
协议转让及认购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战略投资完成
后惠而浦投资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惠而浦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8 月 12
日,惠而浦投资与公司股东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洋电机”)、三洋电
机(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洋中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三洋电机、
三洋中国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157,245,200 股转让给惠而浦投资。本次股份
转让完成后,惠而浦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 157,245,2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29.51%。同日,惠而浦投资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惠 而 浦 投 资 拟 以 现 金 方 式 认 购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人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233,639,000 股。
     为解决战略投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
争问题,同时基于公司将使用惠而浦投资及 WHIRLPOOL CORPORATION 的相关技术、
商标商号生产产品,经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与惠而浦中国、惠而浦集
团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技术许可协议》、《商标和商号许可协议》、《存
货买卖协议》(合称“2013 年商业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题回复(二)协议的
授权内容、期限、使用费用、违约责任等中条款 1.1、2.1、3.1。
2.2021 年签署相关协议的背景
    2021 年 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
WHIRLPOOL CORPORATION 以及惠而浦投资就技术许可相关事项,在 2013 年 8 月
12 日签署并生效的原《技术许可协议》内容基础上,签署《技术许可协议(第
一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本题回复(二)协议的授权内容、期限、使用费用、
违约责任等中条款 1.2、1.3、2.2、3.2。
    基于公司要约收购完成及控制权变更后,2021 年 5 月 6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就相关技术、知识产权、品牌等许可相关事宜,
拟与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Whirlpool Corporation 签署《品牌许可协
议》,拟与 Whirlpool Corporation 签署《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全球供应
协议》(合称“2021 年商业协议”),相关协议已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签署完毕。


                                     第 14 页 共 40 页
(二)、协议的授权内容、期限、使用费用、违约责任等
1.技术许可
1.1                       2013 年 8 月《技术许可协议》
           “许可技术”指由许可方根据协议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的技术,
           特别包括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商品”指洗衣机、电冰箱、微
           波炉、排烟油机、及(属于大型家用电器类的)不可移动的或厨
           房内固定安装的炉灶、烤炉(箱)和抽油烟机,以及在各方代表
           签署的协议的补充协议中以书面形式一致约定的其它电器产品。
           同时,所有此类被许可的商品应当仅限带有《商标和商号许可协
           议》中所定义的商标的商品。
           (一)许可
           1.技术的许可:在被许可方根据协议支付许可使用费的前提下,
           许可方在此依本协议项下的条款与条件授予被许可方一项非排
           他性的、不可转让的、不得分许可的使用许可,使用许可技术在
           区域内生产和销售许可商品。
           2.许可方同意,在不影响下述权利的保留的前提下,在协议期
           间内许可方不会自行从事或允许其他第三方在区域内生产、分销
           或销售许可商品。
           3.权利的保留。许可方保留其在许可技术中所拥有的其他全部
授权内容   权利。保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许可方、其关联公司、或其他
           经许可方或其关联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有权许可任一生产商使用
           许可技术在区域内生产产品,前提是该类产品应全部运往区域外
           销售。为明确起见,被许可方也可能获得许可方或其关联公司的
           授权,以此为向区域外销售的目的而使用许可技术生产许可商
           品;并且许可方同意不会为计算协议项下许可使用费的目的将此
           类许可商品的收入纳入许可商品的销售收入计算。
           (二)改进
           1.改进的披露与归属。被许可方如在协议期间对许可技术作出
           任何改进,无论是否可取得专利,应立即将改进的具体内容披露
           给许可方,并且该改进归被许可方所有。
           2.被许可方的改进的许可。被许可方同意,就被许可方在协议
           期间内所作出的对许可技术的改进,给予许可方及其关联公司一
           项在协议期间内的非排他性的和免费的使用许可。
           3.许可方的改进的许可。许可方同意将许可方在协议期间内作
           出的对许可技术的改进增加至许可技术。该增加应当通过经各方
           代表签署的补充协议形式作出。
期限       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除非依协议提前终止,否则应当自生效日


                             第 15 页 共 40 页
           起持续十年有效(“起始期间”)。协议到期后将每次自动延续十
           年(“期间”),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至少提前九十日书面通知
           他方不再续约。除过渡期外,被许可方使用许可技术的权利应当
           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时立即终止。
           作为许可方根据协议所许可使用的许可技术的对价,自协议生效
           日起,被许可方除了遵守协议所有其他条款外,应向许可方支付
费用       许可使用费。被许可方应支付的许可使用费金额为每季度许可商
           品的总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被许可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三十
           日内向许可方支付协议项下应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1.许可的知识产权归许可方所有。
知 识 产 权 2.被许可方如在协议期间对许可技术作出任何改进,无论是否
归属        可取得专利,应立即将改进的具体内容披露给许可方,并且该改
           进归被许可方所有。
           1.如果本协议基于违约以外的原因而终止,被许可方应当在本
           协议终止后一(1)个月内全额支付到期的许可使用费,并在终
           止后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技术,其细节由各方共同协商决定。此外,
           被许可方应当在终止后一(1)年内销毁所有含有许可技术的许
           可商品以及退回或销毁所有含有许可技术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许可方在本协议项下向被许可方提供或披露的所有信息、配方、
           程序指令、通信和其他数据资料),并且被许可方以后亦不得披
           露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信息或资料或将其提供给他人使用。
违约责任
           2.被许可方未能停止使用的赔偿。在本协议的期间或者过渡期
           终止或到期后,如果被许可方,在未经许可方许可的情况下,违
           反本协议的约定继续使用许可技术,被许可方应当就其超出许可
           使用期间继续使用许可技术的违约行为向许可方支付赔偿金,在
           任何情况下不低于每天贰万美元
           ($20,000)。赔偿金的支付不应以任何方式限制 许可方应得的其
           他权利或
           救济.


1.2                2021 年 1 月《技术许可协议》(第一修正案)
           1.改进的披露及所有权归属在本《协议》期间,被许可方应该
           及时向许可方披露前者单独或联合开发的有关改进的细节,无论
           其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并且该等改进的所有权约定如下。
授权内容   2.区域内被许可方改进的共同所有被许可方同意,在本《协议》
           期间,无论其单独或联合开发、发明、创造、实施的有关改进的
           知识产权在区域内由被许可方与许可方共同所有。为避免歧义,
           与许可技术或许可产品无关的改进的知识产权由被许可方单独

                             第 16 页 共 40 页
           所有。
           3.区域外被许可方改进的单独所有权被许可方同意,在本《协
           议》期间,无论其单独或联合开发、发明、创造、实施的有关改
           进的知识产权在区域外由许可方单独所有。
           4.在区域外授予许可方的排他许可对于被许可方的任何 IP,被
           许可方应该就区域外授予许可方排他、不可撤销、永久和免于许
           可费的许可。
           5.权利的确保获得
           (1)许可方应该自担费用提供以下方面:
           1.1 为接收改进所需的流程、工具和培训,无论该等改进是否可
           以申请专利,以便针对该等改进进行评估并提供适当的保护或其
           他行动。
           1.2 协助审核该等改进的人员以便决定哪些改进 1)应该针对第
           三方 IP 进行审核,并且 2)应该申请 IP 保护,包括在哪些国家
           和地区进行 IP 保护等。
           1.3 该等 IP 保护的所有法律和政府费用的支付,包括所有搜索、
           申请以及年费、维护费,包括区域内和区域外的。
           (2)被许可方自担费用
           2.1 要求被许可方的人员参与为任何潜在或实际改进所提供的
           培训并使用所提供的流程、工具。
           2.2 提供为确保获得并保护任何潜在或实际改进(之)知识产权
           权利所需的合理协助。
期限       不变
费用       不变
           1.改进的披露及所有权归属在本《协议》期间,被许可方应该
           及时向许可方披露前者单独或联合开发的有关改进的细节,无论
           其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并且该等改进的所有权约定如下。
           2.区域内被许可方改进的共同所有被许可方同意,在本《协议》
           期间,无论其单独或联合开发、发明、创造、实施的有关改进的
           知识产权在区域内由被许可方与许可方共同所有。为避免歧义,
知 识 产 权 与许可技术或许可产品无关的改进的知识产权由被许可方单独
归属        所有。
           3.区域外被许可方改进的单独所有权被许可方同意,在本《协
           议》期间,无论其单独或联合开发、发明、创造、实施的有关改
           进的知识产权在区域外由许可方单独所有。
           4.在区域外授予许可方的排他许可对于被许可方的任何 IP,被
           许可方应该就区域外授予许可方排他、不可撤销、永久和免于许
           可费的许可。

                             第 17 页 共 40 页
违约责任   不变


1.3                 2021 年 5 月《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1.新知识产权
           (1)惠而浦集团许可新知识产权。受限于《技术和知识产权许
           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公司代表其自身及其关联公司,就其在
           共有新知识产权中的权益,特此授予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一
           项有限的、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全球范围内的
           许可,以设计、开发、制造、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
           和以其他方式商业化惠而浦集团许可产品,维护、服务和维修惠
           而浦集团许可产品,并为促进上述各项,使用和实践共有新知识
           产权。在任何情况下,该等许可仅限于惠而浦集团区域内,并仅
           限于有效期加上两年(以下简称“许可期限”)内。
           (2)公司许可新知识产权。受限于《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的条款和条件,惠而浦集团代表其自身及其关联公司,就其在共
           有新知识产权中的权益,特此授予公司及其子公司一项有限的、
           独占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的许可,以设计、开发、制造、
           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以其他方式商业化公司许可
           产品,维护、服务和维修公司许可产品,并为促进上述各项,使
           用和实践共有新知识产权。在任何情况下,该等许可仅限于公司
授权内容   区域内,并仅限于许可期限内。
           2.公司新知识产权
           受限于《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公司代表其
           自身及其关联公司,就其在公司新知识产权中的权益,特此授予
           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一项有限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再许可
           的、永久的和不可撤销的许可,以设计、开发、制造、许可制造、
           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以其他方式商业化惠而浦集团许可产品,
           维护、服务和维修惠而浦集团许可产品,并为促进上述各项,使
           用和实践公司新知识产权。《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约定部
           分的许可在许可期限内在惠而浦集团区域为独占许可,在其后为
           非独占许可。
           3.惠而浦集团许可知识产权
           受限于《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惠而浦集团
           代表其自身及其关联公司,就惠而浦集团许可权利,特此授予公
           司及其子公司一项独占的、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许可,以设
           计、开发、制造、许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以其他方
           式商业化公司许可产品,维护、服务和维修公司许可产品,并为
           促进上述各项,使用和实践惠而浦集团许可技术。在任何情况下,

                             第 18 页 共 40 页
           该等许可仅限于公司区域内,且仅限于在有效期内。
           除非根据《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条款提前终止,《技术
           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以及根据《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授
           予的权利和许可应自生效日起生效,并(a)只要惠而浦集团直接
           或间接保持其合计有权行使总计 10%以上公司表决权的权益证
期限       券的所有权,或(b)或初始有效期为五(5)年,其后每三(3)
           年自动续展一次,前提是惠而浦集团不再直接或间接保持其有权
           行使总计 10%以上公司表决权的权益证券的所有权(除非惠而浦
           集团提前一(1)年发出其不续展《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的意图的通知)。
           作为《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和许可的对价,公
费用       司应按日历月向惠而浦集团支付许可使用费,金额为许可期限或
           任何过渡期结束前全部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
           1.现有知识产权
           《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任何内容不会修改现有知识产权
           的归属。双方特此同意并确认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投资”)和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签订的《技术许
            可协议》的有效性,其中包括《技术许可协议修正案一》,现有
知 识 产 权 技术许可应根据其条款适用于现有知识产权。
归属       2.新知识产权
           除《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明确规定外,在生效日后和有效
           期内,公司和惠而浦集团应以平等的不可分割的份额,共同拥有
           由或为公司或公司任何子公司创造、开发或发明的所有新知识产
           权的所有权利、权属和权益(“共有新知识产权”)。公司特此
           向惠而浦集团转让所有共有新知识产权中的不可分割的一半权
           益。
           若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其在《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项下的
           任何义务,且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的违约通知后三十(30)天内
           未纠正该违约行为,守约方将有权选择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
           止《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但是若一方在该等违约前的十
           二(12)个月内已纠正过两次违约,则该等违约(“第三次违约”)
违约责任   不可纠正。若与《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同日签署的该特定
           的《全球供应协议》或该特定的《品牌许可协议》终止,或如果
           惠而浦集团根据《股东协议》第 8 条行使其卖出期权,则惠而浦
           集团可选择终止《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各方也可在下述情况下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技术和知识产
           权许可协议》:(a)若另一方停止开展正常业务,或(b)若另一方

                              第 19 页 共 40 页
             申请破产,进入非自愿破产程序且在申请后六十(60)天内未被驳
             回,为其债权人之利益进行转让,或其相当一部分资产被指定接
             管人或受托人接管。


2.商标许可
2.1                     2013 年 8 月《商标和商号许可协议》
             1.商标的许可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在此依协议项下的条款与条件授予
             公司一项不可转让的非排他性的使用许可,许可公司在区域(指
             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内进行与生产和包装许可商品
             (指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排烟油机、及(属于大型家用电
             器类的)不可移动的或厨房内固定安装的炉灶、烤炉(箱)和抽
             油烟机,以及在补充协议中以书面形式一致约定添加的其它电器
             产品)和提供许可服务(指提供许可商品的分销、销售、宣传、
             质保及售后服务)的权利。
             在不影响其在“3.权利的保留”项下的权利的前提下,WHIRLPOOL
             PROPERTIES, INC.同意在协议期间内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不会自行从事或允许其他第三方在区域内生产、分销或销售
授权内容
             带有商标的许可商品。
             2.商号的许可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在此依协议项下的条款与条件授予
             公司一项不可转让的、非排他性的许可,许可公司将商号作为其
             公司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3.权利的保留
             除上述 2 项所授予的明确限定的权利外,WHIRLPOOL PROPERTIES,
             INC.保留其在商标和商号中所拥有的其他全部权利。保留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WHIRLPOOL PROPERTIES, INC.、其关联公司、或
             其他经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或其关联公司授权的第三
             方有权许可任一生产商在区域内生产带有商标的产品,前提是该
             类产品应全部运往区域外销售。
             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除非依协议提前终止,否则应当自生效日
             起持续十年有效。协议到期后将每次自动延续十年,除非一方在
             协议到期前提前九十日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除协议中约定的
             在过渡期内的权利外,公司使用商标和商号的权利应当在协议终
期限
             止或到期时立即终止。
             若协议终止,WHIRLPOOL PROPERTIES, INC.应当给予公司六个月
             的过渡期以销售许可商品的任何剩余库存。在整个该过渡期内公
             司应当遵守所有协议项下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支付许可使用费的

                               第 20 页 共 40 页
           义务
           许可使用费。作为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根据协议所许
           可使用的商标和商号的对价,自协议生效日起,公司除了遵守协
           议所有其他条款外,应向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支付许
费用       可使用费。公司应支付的许可使用费金额为每个合同年度壹佰万
           元人民币。公司应在每个合同年度开始的三十日内向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全额支付协议项下该合同年度应付的许可使
           用费。
知 识 产 权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
归属
           在协议的期间或者过渡期终止或到期后,如果公司,在未经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许可的情况下,违反协议的约定继
           续使用商标和商号,公司应当就其超出许可使用期间继续使用商
违约责任
           标和商号的违约行为向许可方支付赔偿金,在任何情况下不低于
           每天贰万美元。赔偿金的支付不应以任何方式限制 WHIRLPOOL
           PROPERTIES, INC.应得的其他权利或救济。


2.2                        2021 年 5 月《品牌许可协议》
           1.商标的许可
           根据《品牌许可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
           有限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不得转许可的权利,由被许
           可方在本区域内使用许可商标对相关许可产品进行生产、广告、
           促销、营销、分销、销售和提供支持和保修服务。被许可方只能
           以促进许可商标持续商誉的方式使用许可商标。
           2.商号的许可
           根据《品牌许可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特此授予被许
           可方有限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不得转许可的权利,在
授权内容   其企业名称、公司名称或商号上仅以“Whirlpool China Co.,
           Ltd.”或“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并仅与本区
           域内的许可商标、许可产品和许可服务有关的使用许可商号。
           3.经批准的域名的许可
           根据《品牌许可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
           有限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不得转许可的权利,在与《品
           牌许可协议》相关的经批准的域名中使用和注册许可商标。
           4.权利的保留
           除上述三项授予的有限权利外,所有对许可商标的权利,均由许
           可方保留。
期限       除《品牌许可协议》另有约定外,《品牌许可协议》的期限应自

                              第 21 页 共 40 页
           生效日期开始,并持续至根据《品牌许可协议》终止,或依据《品
           牌许可协议》到期后不再续期。如果许可方对被许可方的总投票
           权和经济力量低于 10.00%,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授予一个
           届时发生的期限为五(5)年期限(“初始期限”),并每三(3)
           年自动续约(“续约期限”),除非任意一方在初始期限或届时
           发生的续约期限结束前至少提前三百六十五(365)天提供不续
           约意向的书面通知。
           被许可方支付的许可费应包括许可产品、许可服务以及许可产品
           的替换零件和部件(或可行替代品)的全部“总销售价格”的百
费用
           分之一(1%)。被许可方应在《品牌许可协议》期限内每个日历
           月结束后的十五(15)天内向许可方支付持续的费用。
知 识 产 权 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Properties, Inc.
归属
           《品牌许可协议》的终止情形包括任意一方违反《品牌许可协议》
违约责任   且未能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纠正该等违约行为,以
           及协议约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3.采购和销售协议
3.1             2013 年 8 月《存货买卖协议》(此协议已履行完毕)
           1、惠而浦中国同意以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出售并且公司同意以
           其自有资金以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购买惠而浦中国在中国拥有
           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冰箱、洗衣机、大型厨房电器(指固定式与
           嵌入式灶具、烤箱、油烟机)等家用电器产成品和零部件(合称
           “存货”)。
           2、惠而浦中国同意协助公司对惠而浦中国在中国境内履行的采
           购合同、销售合同和 OEM 合同(合称“业务合同”)进行安排,
           取得与业务合同相关的客户、供应商、销售与采购渠道等经营信
授权内容
           息(业务合同及经营信息统称“业务”)。
           3、公司同意在基准日后(含基准日当日)按相关约定承担惠而
           浦中国在中国市场出售的所有产品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4、因交付日前惠而浦中国已于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及惠而浦中
           国基于协议出售给公司的存货中的产成品存在相关约定的问题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损失和费用
           由惠而浦中国承担。如公司已先行代为承担,则公司有权向惠而
           浦中国追偿。
           双方同意,在全部存货交付完毕后,公司将根据存货的销售情况
期 限 及 费 按月向惠而浦中国支付已销售存货对应的存货买卖价款。如公司
用          自存货交付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未将全部存货销售完毕的,则公司
           应当于存货交付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尚未支付

                             第 22 页 共 40 页
           的存货买卖价款一次性支付给惠而浦中国。
知 识 产 权 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Properties, Inc.
归属
           惠而浦中国应在交付日起二十日内将评估报告所列之存货以如
           下形式全部交付给公司(前述“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实物交付或
           所有权凭证交付或其他可代表所有权凭证的单据交付):如存货
           于交付日仍未被出售,则惠而浦中国应将该部分存货交付给公
           司;如存货于过渡期内被出售,则应适用协议中关于存货在过渡
           期内被出售的规定。
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
           陈述和保证事项, 即视为该方违约,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
           外。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
           行或不能及时履行, 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该违约方应赔
           偿非违约方相应损失, 双方确认, 上述损失赔偿的数额不应高
           于本协议项下存货买卖价格的 20%。


3.2                        2021 年 5 月《全球供应协议》
授权内容      特定产品,包括成品、组件、零件和维修部件。
              《全球供应协议》在生效日期后五(5)年的初始期限(“初
              始期限”)内有效。惠而浦集团可在初始期限到期前 180 天
              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将初始期限延长一(1)年(“续期
期限
              期限”,与初始期限合称“期限”)。在期限届满后,经共
              同书面同意,双方可对《全球供应协议》和任何《区域声明》
              进行续展或续期。
知 识 产 权 归 惠而浦集团、Whirlpool Properties, Inc.
属
              1、违约: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全球供应协议》项下
              的任何义务,另一方可至少提前三十(30)天发出通知终止
              协议。若另一方在通知期的前三十(30)天内纠正了其相关
              违约行为,终止将不生效。
              2、违反或未能按时交货:若公司未能按照本《全球供应协议》
              或《区域声明》的规定交付产品,惠而浦集团可提前三十(30)
违约责任
              天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协议。若公司在通知期的前三十(30)
              天内纠正了其相关违约行为,则终止将不生效。
              3、供应商行为准则终止:若公司未能纠正违反供应商行为准
              则的行为,则惠而浦集团可经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终
              止。若公司在通知期的前十五(15)天内纠正了其相关违规
              行为,则终止将不生效。政府机构将公司或产品置于政府制

                             第 23 页 共 40 页
              裁名单上将被视为违反了供应商行为准则,且惠而浦集团可
              中止其在本《全球供应协议》或《区域声明》项下的义务,
              并在行使惠而浦集团的终止权之前,可自行决定提供一段合
              理的补救期。
              4、未能清偿债务:若公司(i)无法偿还到期债务,(ii)
              资不抵债,(iii)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全面转让,或(iv)
              陷入破产且在破产开始后十五(15)日内未被驳回,惠而浦
              集团可通过书面通知立即终止。
              5、专利侵权:若因专利侵权索赔而禁止使用或销售任何产品,
              除本《全球供应协议》中的义务外,公司将自费:(i)为惠
              而浦集团获得继续购买、使用和销售该等产品的权利;或(ii)
              修改该等产品,使该等产品不侵权且仍为惠而浦集团所接受。
              若公司无法在禁令发出后五(5)天内实现任何一种方案,惠
              而浦集团可在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全球供应协议》
              以及与该等产品相关的任何《区域声明》。
              6、反倾销或反补贴税:若惠而浦集团发现任何产品正进行反
              倾销或反补贴关税调查,则惠而浦集团可经提前三十(30)
              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全球供应协议》以及与该等产品相关的
              任何《区域声明》。
              7、不可抗力终止: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天,
              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全球供应协议》和任
              何《区域声明》。
              8、交叉违约:若《品牌许可协议》或《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
              协议》已终止或期满;或如果惠而浦集团(或其关联公司之
              一)根据《股东协议》第 8 节行使其权利,惠而浦集团可经
              提前三十(30)天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球供应协议》和任
              何与受影响产品相关的《区域声明》。
             9、双方书面协议:经双方随时书面同意。
    2013 年商业协议中的《存货买卖协议》为公司向惠而浦集团购买其存货,
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截至目前,此协议已履行完毕。2021 年商业协议中的《全
球供应协议》为公司向惠而浦集团供货,确定后续双方的长期供应合作。


二、结合相关协议的期限约定、权利义务变化情况,以及后续续约安排等,明
确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具体影响,是否在品牌使用、知识产权归属及使
用、产品采购和销售等方面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如上文所述,整体而言,2021 年商业协议延续了 2013 年商业协议的合作模
式。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和双方目前的合作背景,2021 年商业协议在定价、协议
期限、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做了一些修改、补充和完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第 24 页 共 40 页
及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后续双方开展长期合作。相关约定、风险及应对措施的
具体分析如下:
(一)价格和知识产权归属
1.价格
    2021 年商业协议的价格条款系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并履行了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价格公允,不存在重大风
险或者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知识产权归属
    2021 年商业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归属的为《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协议
约定:(1)《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任何内容不会修改现有知识产权的归
属,并确认 2013 年签订的《技术许可协议》的有效性,现有技术许可应根据其
条款适用于现有知识产权;(2)除《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明确规定外,在
生效日后和有效期内,公司和惠而浦集团应以平等的不可分割的份额,共同拥有
由公司(包括公司子公司)创造、开发或发明的所有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权
属和权益。
    上述约定按照新老协议划分了现有知识产权和后续新知识产权的归属和许
可,在延续 2013 年商业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对后续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和许可做了
明确约定,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合同期限
1.《品牌许可协议》的相关约定
    《品牌许可协议》的期限,正常情况下持续有效,发生以下特殊情形会触发
终止:
(1) 惠而浦集团的投票权低于 10%(相对于以下第 3 条,此条为主动减持),协议
的期限变为 5 年的初始期以及 3 年的续展期,在初始期及续展期提前 365 天,任
意一方可书面通知终止。
(2) 在任意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30 天内没有补救措施,或者
是第二次违约后,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15 天内没有补救措施,则任意一方可以终
止。
(3) 如果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控制权定义与股东协议相同)或惠而浦集
团的股权被非自愿地稀释至 10%以下,双方应就本协议的终止进行谈判,若 30
天内未能谈定本协议的续展,则本协议应该终止。
(4) 在上市公司发生了严重违约的情况下(第 12.4 条),惠而浦集团可以立即终
止本协议。
(5)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违约情形超过 3 次(第 12.5 条),在惠而浦集团
书面通知后 15 天内终止本协议。


2.《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相关约定


                               第 25 页 共 40 页
(1)期满终止
(a)除非提前终止,在惠而浦集团直接或间接保持其合计有权行使总计 10%以
上公司表决权的权益证券的所有权的情况下,本协议下的许可将始终有效。
(b)若惠而浦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有权行使公司表决权的权益证券的所有权
降低至 10%以下,本协议的初始有效期为 5 年,其后每 3 年自动续展一次(除非
惠而浦集团提前 1 年发出其不续展的通知)。
(2)提前终止
(a)若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且该违约方在收到守
约方的违约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纠正该违约行为,守约方将有权选择向违约方
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b)但是若一方在第三次违约前的 12 个月内已被纠正过两次违约,则第三次违
约不享有纠正的机会,守约方将有权选择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c)若《全球供应协议》或《品牌许可协议》终止,则惠而浦集团可选择终止
本协议。
(d)若惠而浦集团根据《股东协议》第 8 条行使其卖出期权,则惠而浦集团可
选择终止本协议。
(e)各方也可在下述情况下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协议:若另一方停止开
展正常业务,或若另一方申请破产,进入非自愿破产程序且在申请后六十(60)
天内未被驳回,为其债权人之利益进行转让,或其相当一部分资产被指定接管人
或受托人接管。


3.《全球供应协议》的相关约定
(1)期限约定
    《全球供应协议》在生效日期后五(5)年的初始期限(“初始期限”)内
有效。惠而浦集团可在初始期限到期前 180 天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将初始
期限延长一(1)年(“续期期限”,与初始期限合称“期限”)。在期限届满后,
经共同书面同意,双方可对《全球供应协议》和任何《区域声明》进行续展或续
期。
(2)终止约定
   可以根据下文规定全部或针对特定产品或针对特定方终止:
(a)违约: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全球供应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另
一方可至少提前三十(30)天发出通知终止协议。若另一方在通知期的前三十(30)
天内纠正了其相关违约行为,终止将不生效。
(b)违反或未能按时交货:若公司未能按照本《全球供应协议》或《区域声明》
的规定交付产品,惠而浦集团可提前三十(30)天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协议。若公
司在通知期的前三十(30)天内纠正了其相关违约行为,则终止将不生效。
(c)供应商行为准则终止:若公司未能纠正违反供应商行为准则的行为,则惠
而浦集团可经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终止。若公司在通知期的前十五(15)


                               第 26 页 共 40 页
天内纠正了其相关违规行为,则终止将不生效。政府机构将公司或产品置于政府
制裁名单上将被视为违反了供应商行为准则,且惠而浦集团可中止其在本《全球
供应协议》或《区域声明》项下的义务,并在行使惠而浦集团的终止权之前,可
自行决定提供一段合理的补救期。
(d)未能清偿债务:若公司(i)无法偿还到期债务,(ii)资不抵债,(iii)
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全面转让,或(iv)陷入破产且在破产开始后十五(15)日
内未被驳回,惠而浦集团可通过书面通知立即终止。
(e)专利侵权:若因专利侵权索赔而禁止使用或销售任何产品,除本《全球供
应协议》中的义务外,公司将自费:(i)为惠而浦集团获得继续购买、使用和销
售该等产品的权利;或(ii)修改该等产品,使该等产品不侵权且仍为惠而浦集
团所接受。若公司无法在禁令发出后五(5)天内实现任何一种方案,惠而浦集
团可在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全球供应协议》以及与该等产品相关的任
何《区域声明》。
(f)反倾销或反补贴税:若惠而浦集团发现任何产品正进行反倾销或反补贴关
税调查,则惠而浦集团可经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全球供应协议》
以及与该等产品相关的任何《区域声明》。
(g)不可抗力终止: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天,另一方可以书面
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全球供应协议》和任何《区域声明》。
(h)交叉违约:若《品牌许可协议》或《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已终止或
期满;或如果惠而浦集团(或其关联公司之一)根据《股东协议》第 8 节行使
其权利,惠而浦集团可经提前三十(30)天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球供应协议》
和任何与受影响产品相关的《区域声明》。
(i)双方书面协议:经双方随时书面同意。


(三) 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具体影响
    公司与惠而浦签署上述商业协议是对现有经营模式的延续需要,因为格兰仕
要约收购后,公司的名称、产品品牌将继续沿用“惠而浦”,产品研发方面也有
许多源自惠而浦的技术专利等需要延续和发展,上述品牌及技术协议签订后,可
以使公司在经营和产品研发等方面不受影响;另外在目前公司收入构成上,外销
占比较高,其中惠而浦集团的全球产品采购也占据比较高的份额,全球产品采购
协议的签署可以使公司产品外销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在目前产品国内销售短
期内难以实现高速增长并获利的情况下,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增长,收益增加。


(四) 相关风险和应对措施
    根据上文所述,2021 年商业协议均约定了较长的期限或者可持续生效、可
续期等条款;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存在终止情形,该等情形主要包括惠而浦集团持
有的股权比例低于 10%或者行使卖出期权、其他协议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终止以
及其他商业合作中惯常的因违法违规或者严重/多次违约、控制权变更、一方生


                             第 27 页 共 40 页
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终止。
就上述期限约定和终止条款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具体分析如下:
(1) 惠而浦集团目前间接持股比例为约 19.9%,减持到 10%需要一定的周期和难
度;并且根据股东协议,公司控股股东格兰仕与惠而浦集团达成了 5 年内转让股
权的限制性约定;因此,惠而浦集团 5 年内主动减持至 10%以下而触发的协议被
终止的风险较小。
(2) 除股东协议约定的严重违约、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特定事项外,惠而浦集
团行使卖出期权的期限为要约收购交割后满 10 年,因此,短期内因惠而浦集团
行使卖出期权导致商业协议被终止的风险较小。
(3) 公司业务一半以上是出口,其中约 60%系为惠而浦提供代工服务,不涉及品
牌费和技术费;另外 40%系自主为独立第三方代工,亦不涉及品牌技术风险。
(4) 除惠而浦外,公司还在运营帝度、荣事达品牌,经营情况良好。
(5) 就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或者违约可能造成的协议终止情况,上市公司将加强对
业务部门的管控,按照协议约定开展业务,尽量避免和减轻因此造成的风险。
(6) 上市公司与惠而浦集团签署的三份协议为一揽子合作安排,属于双方互惠互
利的安排,从商业角度来看,惠而浦集团单方终止该等协议也会对其在中国甚至
亚太区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商业协议短期内被终止而影响上市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风险较小,公
司后续在经营过程中将尽量避免和减轻因此造成的风险和影响。


6、年报披露,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15.65 亿元、2.96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2%、520.21%。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1,106.17 万
元,本期转回 4.5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 2.06 亿元(包括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1.48 亿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807.37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中全部为
银行承兑汇票。请公司补充披露:(1)在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的背景下,公
司应收账款上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是否存在相关不利因素、款项回收是否存
在风险;(2)列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前五名单位名称、关联关系、交易背
景、产品或服务类型、无法收回原因;(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中天数及预期
信用损失率的具体确定标准,请结合公司实际款项收付情况说明该种坏账计提
方式是否合理、计提是否充分;(4)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大幅增加的具体背景,
目前票据到期情况,是否存在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
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在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的背景下,公司应收账款上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
    是否存在相关不利因素、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风险
    2020 年应收账款为 15.65 亿元,2019 年应收账款为 12.82 亿元,同比应收


                              第 28 页 共 40 页
       账款增加 2.83 亿元,同比增加 22%,其主要为公司关联方惠而浦微波炉制品发
       展有限公司(外销经销商)应收增加 3.52 亿元(2020 年:7.84 亿元,2019 年:
       4.32 亿元),应收账款增加主要因 2020 年上半年疫情对客户的影响,客户要求
       增加信用期,考虑到客户信用良好以及长期更好的合作,对结算账期进行调整,
       由 2019 年平均 100 天延长至 2020 年 180 天,2021 年疫情影响缓解,结算账期
       已重新调整为 90 天;虽然应收账期延长,但该关联方与公司合作以来,信用状
       况一直良好且一直保持按期回款,2021 年 1 月至 5 月,已按账期约定累计回款
       约 6.22 亿人民币,剩余款项 1.62 亿元(7.84 亿-6.22 亿)计划于 6 月份回款。
           此外,若剔除此关联方账期延长的因素影响,公司 2020 年应收账款为 12.13
       亿元,同比下降 6,900 万元,同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基本相符。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相关不利因素,款项回收不存在明显的重大风险。


       二、列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前五名单位名称、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产品
            或服务类型、无法收回原因
                                                                                单位:万元
              应收    坏账    是否为                  产品或服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无法收回原因
              余额    准备    关联方                  务类型
                                                      第三方金   金融信用损失,票据到期无
宝塔票据      8,600   8,600     否     正常销售款
                                                       融机构    法兑付
斐翔供应
链管理(上                                                       经销商客户,客户经营状态
              4,881   4,881     否     正常销售款     家用电器
海)有限公                                                       恶化,收回可能性较小
司
                                                                 经销商客户,款项存在争议,
上海卓品
                                                                 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司
商贸有限       738    738       否     正常销售款     家用电器
                                                                 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计提
公司
                                                                 坏账
                                                                 经销商客户,款项存在争议,
上海国美
                                                                 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司
电器有限       295    295       否     正常销售款     家用电器
                                                                 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计提
公司
                                                                 坏账
永乐(中                                                          经销商客户,款项存在争议,
国)电器销                                                        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司
               267    267       否     正常销售款     家用电器
售有限公                                                         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计提
司                                                               坏账


       三、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中天数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具体确定标准,请结合公
           司实际款项收付情况说明该种坏账计提方式是否合理、计提是否充分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采用简化模型
       计提坏账准备,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损失准备,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2017 年-2019 年的三年的应收账款的数据),结合当

                                         第 29 页 共 40 页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迁徙率及前瞻性信息得到预期信用损失
率。以整体迁徙率为基础,测算的历史损失率低于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坏账准
备的计提比例合理。
       预期损失率如下:
账龄                90 天以内   91-180 天      181-270 天       271-360 天        1 年以上
预期信用损失率          0.74%       6.89%             11.45%           45.95%       95.71%
       公司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公司对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能够体现公司实际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2020 年末公司
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大幅增加的具体背景,目前票据到期情况,是否存在已
       背书或贴现的票据
(一)应收票据增加说明
                                                                                单位:万元
                                        金额                         备注
2019 年期末持有库存票据                                  4,679
2019 年当期背书-未终止确认                                     94    未终止确认
2019 年期末余额                                          4,773       年报列示
当期收票                                                94,618
当期贴现-终止确认                                       35,102
到期托收                                                21,207
当期背书-终止确认                                       13,386
当期背书-未终止确认                                      3,824       未终止确认
2020 年期末余额                                         29,603       年报列示
    2020 年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2.49 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规模大幅下降。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会依据经营需
求情况,开展银行承兑贴现满足日常现汇资金需求,并结合当年经营情况需要,
实时调整业务计划。2020 年全年票据贴现 3.51 亿元,较 2019 年减少 5.13 亿元。
2020 年下半年贴现 2.37 亿,较 2019 年同期 6.26 亿减少 3.89 亿元。2020 年 8-12
月贴现 2.34 亿,较 2019 年同期 5.69 亿减少 3.35 亿。由于公司收取承兑汇票一
般为未超过 6 个月期限,因此下半年银行票据贴现减少是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
的主要原因。
       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                    备注
已贴现未到期                                           23,335       买断式贴现,终止确认
已背书未到期                                            7,382
   其中-未终止确认                                      3,824       年报列示


                                  第 30 页 共 40 页
期末已终止确认                                     26,893   年报列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背书未到期票面金额 7,382 万元,上半年度票据背
书对应收票据余额无影响。2019 年 7-12 月背书总金额 1,615 万元,2020 年公司
对于部分供应商付款政策变化,7-12 月 1.27 亿,背书总额同比增加 1.11 亿元。
(二)票据到期情况
    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收取的票据均在 2021 年到期后正常托
收,其中归属 2020 期间收取的承兑汇票中,尚有 121.15 万元由于票面本身未到
期,计划于 6 月份进行托收,公司会保持密切关注。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对于上述问题涉及的
内容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 获取公司按客户的应收账款明细,抽样复核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2) 了解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变动的原因,检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是否
         存在明显无法收回的情况;
    (3) 了解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方法;
    (4) 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了解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并评估其合理
         性;
    (5) 检查公司账龄的历史迁徙情况,并检查公司本年度的应收账款收款情
         况及期后收款情况;
    (6) 对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检查,并检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情况。

    基于我们为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所执行的上述审计
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信息与我们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了解的财务信息一
致。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及确认在所有重大方面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7、年报披露,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分别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14 亿元、
4,791.52 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5,543.37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1.07 亿元。2020 年末,公司存货为 6.43 亿元、固定资产为 12.75 亿元。请公
司补充披露:(1)公司近年对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大额减值的具体背景;(2)
说明公司管理层对存货、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以及减值测试的具体
过程,包括对产品售价及相关费用、收入增长比率、利润率、折现率等主要参
数的确定过程;(3)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前期已计提,但报
告期尚未核销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近年对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大额减值的具体背景
(一)存货减值的背景


                               第 31 页 共 40 页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分别计提了人民币 1,572.40 万元以及人
民币 3,970.97 万元,其中 2020 年产成品有大额减值,共计减值人民币 3,116.18
万元,原材料及配件人民币 854.79 万元。主要为 2020 年一方面为快速处理三洋
残机,另一方面受线上价格及其他品牌影响,2020 年重新制定了价格体系,对
残损机的售价进行了调整(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同时对三洋样机及其他
老品进行了重新的估计。
(二)固定资产计提大额减值的具体背景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母公司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均为亏损状态,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于 2019 年及 2020 年末,公司
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减值测试,公司冰箱资产组于 2019 年度出现大
额减值,共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9,500.00 万元。此外,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
公司分别对于闲置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366.47 万元及人民币
820.55 万元。


二、说明公司管理层对存货、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以及减值测试的
    具体过程,包括对产品售价及相关费用、收入增长比率、利润率、折现率
    等主要参数的确定过程
(一)存货减值的判断依据以及具体过程
判断依据:公司计提减值的存货主要是残损机、样机以及其他老品,按照市场价
格,公司以上产品的价格持续走低,市场价格已低于成本,因此公司应对上述产
品计提减值;具体过程:公司按照同期销售的价格估计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成本
减掉可变现净值的差额作为计提依据。
(二)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
    公司合并范围内母公司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亏损,除部分
刚建设完成尚未完全投入使用的洗碗机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存
在减值迹象;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近两年均持续盈利,且无其他负面迹象
导致其未来的盈利能力或这些公司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产生显著变化,因此,不存
在减值迹象。
(三)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母公司惠
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如下:
1. 根据收入产生的现金流入和对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将固定
   资产分配至资产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按上述原则,分为洗衣机、
   冰箱及生活电器三个资产组;
2. 将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使用部门划分并分配至
   资产组;
3. 对于总部资产,如管理层所在的总部办公大楼等,因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
   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故按照总部资产的测试原则,将能够按照合理


                              第 32 页 共 40 页
   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摊到各资产组。除暂时闲置的部分办公大楼
   楼层等房屋建筑物外,公司的固定资产均分摊至资产组;
4. 预计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对于主要
   参数的确定过程包括:
   1) 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年限:根据各资产组主要资产的剩余经济使用寿命
      确定;
   2) 收入增长比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战略确定。其中,主要的
       考虑因素包括:i)新冠疫情恢复的影响;ii)国内市场的拓展,包括新
       的线下渠道及电商渠道的拓展;iii)新产品的投入;iv)出口订单及惠
       而浦集团订单的增量;v)白色家电行业普遍的价格上涨等;
   3) 利润率:根据历史的利润情况及公司产品结构及价格的变化确定。其中,
      主要的考虑因素包括:i)由三洋品牌向惠而浦品牌完成切换后整体利润
       率的上升;ii)在行业售价普遍上升的情况下,利用集团采购优势控制
       原材料采购成本;iii)公司已经进行的费用调控对未来年度的影响及未
       来将采取的费用调控方案,包括对人员安排的调整以减少费用提高效率
      等;
   4) 折现率:使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确定。折现率=加权
       平均资本成本=权益资本成本×(1-债务资本结构)+债务成本×债务资
       本结构。其中,权益资本成本=无风险折现率+Beta 系数×市场风险溢价
       +公司特定风险溢价。模型中的参数根据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确定或根据市场的长期借款利率、国债的到期收益率及成熟股票市场的
       风险溢价等确定;
5. 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洗衣机及生活电器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
   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冰箱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低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公司进一步确定其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
6. 对于分配至冰箱资产组的房屋建筑物,公司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了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评估方法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
   报告,经评估,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房屋建筑物未发生减值;对于分
   配至冰箱资产组的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公司已于 2019 年度根据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9,500.00 万元。2020
   年度冰箱资产组新增机器设备较少,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机器设备其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于 2020 年度未发生减值;
7. 对前述的暂时闲置的部分办公大楼楼层等房屋建筑物,公司聘请了中水致远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评估方法的可
   收回金额的评估报告,经评估,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房屋建筑物未发
   生减值;
8. 对于闲置的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公司根据其残值,于 2020 年度计提减值


                              第 33 页 共 40 页
   准备人民币 820.55 万元。


三、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前期已计提,但报告期尚未核销的
    具体原因
    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前期已计提,但报告期尚未核销,系相关存货于报告期内
尚未出售或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前期已计提,但报告期尚未核销,系相
关固定资产于报告期内仍在使用或尚未处置。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对于上述问题涉及的
内容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 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
    (2) 评价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中使用的销售价格等数据的确定;
    (3) 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重新计算;
    (4) 检查除公司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外,是否存在其他的滞销存货;
    (5) 评价管理层对非流动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
    (6) 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获取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
         估计,分析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及折现率等关键参数,并分析期后实
         际经营情况,结合家电行业公开数据、历年实际经营业绩及同行业其
         他家电生产企业公开财务数据等评价关键假设和估计;
    (7) 在内部评估专家的协助下复核未来现金流量预测中使用的估值方法和
         折现率;
    (8)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了
         解其工作;
    (9) 获取外部评估报告及估值报告,在内部评估专家的协助下检查公允价
         值及预计处置费用确定的依据,复核评估方法、估值方法和关键评估、
         估值参数,并评价其合理性。

     基于我们为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所执行的上述审计
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信息与我们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了解的财务信息一
致。

8、年报披露,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4,373.58 万元,同比增长
76.57%;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54.53 万元。按款项质,其他应收款中包括节能补
贴款、品牌使用费、员工借款等,其中节能补贴款应收 6,160.75 万元,账龄
在 5 年以上,目前已全额计提坏账。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近三年其他
应收款分不同项目的具体发生金额、应收对象、关联关系、款项回收情况等;
(2)节能补贴款的具体发生背景,目前尚未收回的原因,以及公司对其全额计
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第 34 页 共 40 页
第 35 页 共 40 页
公司回复:
一、列示近三年其他应收款分不同项目的具体发生金额、应收对象、关联关系、款项回收情况等
                                                                                                                                                                            单位:万元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款项性质            应收对象       关联关系       款项回收
                                                                     期初        增加        减少      期末      期初     增加      减少       期末    期初     增加      减少       期末

节能补贴款     合肥市高新区财政局   非关联方    账龄超5年未收回      6,161         -            -       6,161    6,161       -          -      6,161   6,161      -           -      6,161

                                                出口增加引起,21年
出口退税       合肥市财政局         非关联方                         1,159       27,900      26,220     2,839    2,118    21,657    22,616     1,159   1,044    27,870    26,795     2,118
                                                1月已全额收回
                                                21年1-4月收到款项
品牌服务费     苏宁易购集团         非关联方                           683       1,765        1,614      834       584    2,436        2,336     683     -      2,600       2,016      584
                                                769.7万
               政府相关部门及业务               21年1月收回农民工
押金、保证金                        非关联方                           598         235          221      611       711       107        220      598     610      142          41      711
               单位                             保障金等66万

职工借款       本公司职工           非关联方    21年1-4月收回21万      180          40          102      118       344       228        392      180     301      213         169      344

             广东德怡电子、贝克
                                                21年1-4月已回收
材料折扣返还 电热科技、东莞盈汇     非关联方                               44      155           44      155       155        44        155       44     262      155         262      155
                                                154.6万
             五金等

资产处置款     印度惠而浦           关联方      已回收                 -           -            -        -       1,147       -         1,147     -       -      1,147         -      1,147

                                                21年1-4月已回收
其他           其他                 非关联方                           120       1,897        1,839      178       154    1,019        1,053     120     803    1,595       2,244      154
                                                164.9万

合计                                                                 8,945      31,992      30,041    10,897    11,373   25,491    27,919      8,945   9,180   33,721    31,528     11,373




                                                                                          第 36 页 共 40 页
二、节能补贴款的具体发生背景,目前尚未收回的原因,以及公司对其全额计
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于 2012 年 6 月起至 2013 年 6 月,为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绿色消费,促进节
能减排,中央财政对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高效节能家
电进行为期一年的补贴推广(政策文号 财建(2013)210 号)。
    2013 年 12 月,本公司按政策入账 “其他应收款-节能补贴” 共计 8,273
万元,系预付给各商场的补贴款汇总。
    2015 年 12 月,本公司收到合肥高新区财政支付的节能款项共计 2,112 万元,
剩余未结款持续跟进中,目前未有实质性进展。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节能补贴应收余额为 6,161 万元,且账龄已超过五年以上,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
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9、《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披露,公司存在与原控
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往来,2020 年往来发生额为 24.42 亿元、往来往余
额为 10.95 亿元,包括销售商品、销售劳务、股权托管和房屋租赁等。请公司
补充披露:(1)分项列示销售商品、销售劳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的商品或
服务、用途、款项收付安排等,说明是否具有商业实质;(2)股权托管和房屋
租赁往来款发生的具体背景,是否存在公司垫付资金的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
资金占用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第 37 页 共 40 页
    公司回复:
一、 分项列示销售商品、销售劳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用途、款项收付安排等,说明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单位:万元
                                                                                                                                                                                             是否具有
资金往来方名称                                    会计科目     本期累计发生金额     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销售商品或服务及用途         款项收付政策
                                                                                                                                                                                             商业实质
惠而浦微波炉制品发展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152,551              117,397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微波炉以及相关配件           账期18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Corporation                             应收账款                 41,286               33,765   销售商品/销售劳务   经营性往来   销售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Europe SRL                              应收账款                 25,342               24,244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电机、微波炉、洗衣机   账期9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S.A.                                    应收账款                  4,584                2,740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微波炉、洗衣机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Colombia S.A.                           应收账款                  2,060                1,655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洗衣机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Hong Kong) Ltd.                        应收账款                  3,733                3,283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微波炉、洗衣机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Hong Kong) Ltd.                        其他应收款                  -                     50   股权托管            经营性往来   股权托管                                               是
Whirlpool (Taiwan) Co., Ltd.                      应收账款                  1,314                1,010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洗衣机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of India Ltd.                           应收账款                  1,900                1,665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电机、微波炉、洗衣机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Southeast Asia Pte (Hong Kong Branch)   应收账款                  4,593                4,671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空气净化器、洗衣机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Australia Pty Ltd.                      应收账款                  1,187                  690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微波炉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Beyaz Esya Sanayi Ve Tic                应收账款                    879                1,184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电机、微波炉           账期9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Slovakia Spol S.R.O.                    应收账款                  1,958                1,793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电机、微波炉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Indesit Manufacturing Poland                      应收账款                  1,204                  845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微波炉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Chile Ltda.                             应收账款                    719                  706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洗衣机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Ecuador S.A.                            应收账款                     96                    3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Mexico S.A.de.Cv                        应收账款                    401                  354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微波炉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Argentina S.A.                          应收账款                    169                  125   销售劳务            经营性往来   研发项目费用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Guatemala S.A.                          应收账款                    133                  116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洗衣机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Kitchenaid Korea Limited                          应收账款                     39                   26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Whirlpool Polska S.A.                             应收账款                    -                    118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冰箱、微波炉                 账期60天,现汇支付        是
惠而浦产品研发(深圳)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                    -     销售劳务            经营性往来   提供培训服务                 已结清                    是
惠而浦(合肥)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6                   16   房屋租赁            经营性往来   办公室租赁                   每半年结算一次            是
合计                                                                     244,164              196,456

      公司遵循正常市场交易原则和营业常规,关联交易定价或利润水平也与市场平均水平一致,因此是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




                                                                                            第 38 页 共 40 页
二、股权托管和房屋租赁往来款发生的具体背景,是否存在公司垫付资金的情
形,是否构成非经营资金占用
(一)股权托管往来款发生的具体背景
    为有效解决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洗衣机、冰箱业务上与公司存在
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签署《关
于托管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 50%股权之股权托管协议》,股权托管
期间,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委派的海信惠而浦董事根据海信惠而浦章程及合
营合同的规定于董事会上享有的相应于拟托管股权(惠而浦香港持有的海信惠而
浦 50%的股权)的表决权、提案权将委托本公司(原合肥三洋)行使(涉及海信
惠而浦章程及合营合同修改事项除外);托管股权除上述外的其他权利(如处分
权(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转让)和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仍属于惠
而浦(香港)并由其行使。
    托管股权的股权托管期间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如股权托管期间届满
前对拟托管股权形成了新的符合有关证券领域法律法规的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
方案,则在履行相应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股权托管期间可以提前终止。
    托管费为每年人民币 100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收未收
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 50 万元股权托管费,该笔款项已于 2020 年收回。
(二)房屋租赁往来款发生的具体背景
    惠而浦(合肥)贸易有限公司租用公司的办公楼作为办公地点,按照市场价
支付给公司房屋租赁的费用。
    上述股权托管及房屋租赁无资金垫付的情况,因此不构成非经营资金占用。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对于上述问题涉及的
内容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 获取公司关联方交易的明细,了解关联方交易的性质,分析关联交易
         的合理性;
    (2) 对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识别是否存在潜在关联方;
    (3) 向关联方发函确认主要关联交易额和年末余额;
    (4) 对关联方销售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订单、出库单、海关报关单及
         装运提单等;
    (5) 检查对关联方的收款情况;

      基于我们为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所执行的上述审计
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信息与我们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了解的财务信息一
致。我们未注意到,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交易存在明显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
我们未注意到,公司股权托管和房屋租赁往来款存在垫付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况。



                               第 39 页 共 40 页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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