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格兰仕家用电器2021-10-2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惠而浦
股票代码:6009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
号楼四层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楼四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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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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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权益变动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7
三、其他事项.........................................................................................................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目录............................................................................................... 10
二、备查文件地点...............................................................................................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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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格兰仕家用电器
公司、上市公司、
指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惠而浦
本报告书、权益变
指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 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增持使得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增加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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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
住所
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 梁昭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
主要办公地点
楼四层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577872049K
设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5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生产经营家用电器、五金配件、塑胶配件(不含废旧塑料)、
电子原件、电器配件、磁控管(上述产品不含电镀工序)。产
经营范围
品境内外销售。提供以上产品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1 年 7 月 5 日至 2026 年 7 月 4 日
中创富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CREATIVE FORTUNE
股东名称
LIMITED”) 持股 100%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
通讯地址
楼四层
联系电话 0757-23612953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梁昭贤 董事长兼总裁 男 中国香港 广东 无
梁惠强 副董事长 男 中国香港 广东 无
梁翠玲 董事兼副总裁 女 中国 广东 无
杨前春 监事 男 中国 广东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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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信
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进行增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2021 年 5 月 12 日,惠而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公司控股股东格兰仕家用电器拟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 12 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截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股份
38,321,8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本次增持计划已经提前实施完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
规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拟增持的价
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基于对公司股
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的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第一次增持前,格
兰仕家用电器持有惠而浦 391,661,649 股股份,占惠而浦总股本的 51.10%。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通过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惠而浦股份 38,321,8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上市公
权益 司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 (%)
格兰仕家用电器 391,661,649 51.10 429,983,500 56.10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惠而浦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完成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信息披
露义务人通过该次要约收购获得上市公司股份 391,661,6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约 51.10%)以及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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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
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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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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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梁昭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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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在地
股票简称 惠而浦 股票代码 600983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 信息披露义
细滘社区容桂大道南 25 号一号
人名称 限公司 务人住所
楼四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增持)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391,661,649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1.1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429,983,50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56.1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
式 方式: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否 □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是 □ 否 □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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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梁昭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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