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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2-04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格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在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
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截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9,476,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1.24%,持有公司股份 439,45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约为 57.34%。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格兰仕家用电器

    2. 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格兰仕家用电
器持有公司股份 439,45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7.34%。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格
兰仕家用电器计划自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择机
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0%、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5.00%,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计划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结果如下:

    1.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和 2021 年 11 月 3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00,000 股和
443,700 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0.08%。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2)。

    2.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3,242,3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约 0.42%。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

    3.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3,788,4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约 0.49%。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

    4. 格兰仕家用电器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1,801,9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约 0.24%。具体内容详见《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0)。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格兰仕家用电器通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
成;截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格兰仕家用电器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9,47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1.24%,
持有公司股份 439,45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7.34%。
       四、   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而浦(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五、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格兰仕家用电器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3.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格兰仕家用电器所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