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8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审计委
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客观意见,充分发挥了专业
作用。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提前换届,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陈传江先生担任,成员为石葱岭先生、周俊先生、费蕙蓉女士。换届选举后,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任委员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担任,成员为王圣茂先生、张其广先生、
杨祖一先生、刘志迎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了会议。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1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会议,与年审会
计师沟通了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并就内部控制审计、
重点领域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二)2018 年 1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度第二次会议,在年审
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以该报表为基础
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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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 年 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阅
了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
(四)2018 年 2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度第四次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8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五)2018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度第五次会议,一致审
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18 年 8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度第六次会议,一致审
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2018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度第七次会议,一致审
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天健”)为公司
聘请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华普天健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为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2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7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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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华普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期间未发现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华普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公平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并认可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
见,检查和监督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经审阅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
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
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
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报告基本上
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华普天健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在年度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我们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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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与华普天健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7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审计
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对审计工
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并督促华普天健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
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
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
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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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主任:黄国良_____________
委员:王圣茂_____________ 张其广_____________
杨祖一_____________ 刘志迎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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