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15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市
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 A 座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其中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人数 3 人。
(五)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刘锋杰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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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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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份的。 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股份的活动。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方式之一进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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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实施。
3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让或者注销。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持。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4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持。
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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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 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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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董事长 1 人。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6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生。 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7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将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 2018 年 11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 报备文件
科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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