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24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作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详细了解了北京爱创天博营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创天博”)和宁波
茉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莉科技”)关联交易事项,现发表意见如
下: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
交易为控股孙公司爱创天博拓展业务之需要,茉莉科技股东宁波金刚行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创天博的母公司北京爱创天杰营销科技有限公司之经
理张桔洲和主要负责人吴瑞敏为本次交易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个人连带责任保
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立君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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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忠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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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潘海东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