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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达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3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3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2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 A 座五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9,177,8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4.83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锋杰先生、副董事长唐颖先生因公出差未
能出席,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姜志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1 人,董事长刘锋杰、副董事长唐颖、董事褚明理、
            董事王巧兰、董事胡成洋因公出差未出席,独立董事蔡立君、独立董事张忠、
            独立董事潘海东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成来国、监事赵鹏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姜志涛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孙公司北京传实互动广告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28,752,961       99.8709          424,860         0.129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向孙公司北京传实
1           互动广告有限公司提供      94,981,520       99.5547     424,860         0.4453        0     0.0000
            担保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龙、洪毓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
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