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汽车: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8-30
证券代码:600991 证券简称:长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09—029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 年8 月
26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 段111 号华菱大厦18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5 人,实到4 名。监事罗和平先生因故缺席,委托监事郜金根先生对会
议议案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实有5 名监事行使了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郜金根先生
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上半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09 年半年度
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管
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0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特此公告。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 年8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