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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汽长丰: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4-22  

						证券代码:600991 证券简称:广汽长丰 公告编号:临2010—015

    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一 、会议召开及股东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

    年4 月22 日上午9:00 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593 号潇湘华天大酒店五层湖

    南厅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3,091,87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79

    (三)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召

    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房有先生主持会

    议。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1 人,出席

    5 人,董事李建新先生、曾庆洪先生、今井道朗先生、水本明彦先生、独立董事

    张建伟先生、朱大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 人,出席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成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 《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353,091,876 100 % 0 0 0 0 是

    2 《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353,091,876 100 % 0 0 0 0 是

    3 《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353,091,876 100 % 0 0 0 0 是2

    4 《公司2010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及经营投资计划》

    353,091,876 100 % 0 0 0 0 是

    5 《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全

    文和摘要》

    353,091,876 100 % 0 0 0 0 是

    6 《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353,091,876 100 % 0 0 0 0 是

    7 《公司2009 年度资本公积

    金转增预案》

    353,091,876 100 % 0 0 0 0 是

    8 《公司2008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薪酬分配方案》

    353,091,876 100 % 0 0 0 0 是

    9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

    353,091,876 100 % 0 0 0 0 是

    10 《关于公司与湖南长丰汽

    车沙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

    交易的议案》

    238,622,555 100 % 0 0 0 0 是

    11 《关于公司2010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353,091,876 100 % 0 0 0 0 是

    11.1 公司与长丰(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的控(参)股子公司

    的关联交易

    238,622,555 100 % 0 0 0 0 是

    11.2 公司与三菱自动车工业株

    式会社的关联交易

    277,094,024 100 % 0 0 0 0 是

    12 《关于公司向广州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关

    联交易议案》

    202,039,173 100 % 0 0 0 0 是

    13 《关于公司向长丰(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关联

    交易议案》

    238,622,555 100 % 0 0 0 0 是

    注:1、议案10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公司114,469,321 股)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238,622,555 股。

    2、议案11 为关联交易议案,其中:(1)公司与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控(参)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

    司114,469,321 股)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238,622,555

    股;(2)公司与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三菱自动车工业

    株式会社(持有公司75,997,852 股)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为277,094,024 股。

    3、议案12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151,052,703 股) 回避表决, 实际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

    202,039,173 股。

    4、议案13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

    司114,469,321 股)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238,622,555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3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刘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所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

    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