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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应龙: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1-05-15  

						600993                                  马应龙药业集团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 2011-010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每 10 股送 4 股,转增 6 股,即每股送 0.4 股,
转增 0.6 股。
● 每股税前现金红利 0.05 元,每股税后现金红利 0.005 元
● 股权登记日:2011 年 5 月 19 日
● 除权除息日:2011 年 5 月 20 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11 年 5 月 23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 年 5 月 27 日


一、通过分配 、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1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 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本次分红派息及转增对象为 2011 年 5 月 1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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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分配以 165,789,9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送 4 股,转增 6 股,扣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共计派发股利 8,289,497.90 元。
实施后总股本为 331,579,916 股,增加 165,789,958 股。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于自然人
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0.005
元/股;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
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005 元/股。如果 QFII 股东
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执行;
    3、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公司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0.05 元/股。


三、 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1 年 5 月 19 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1 年 5 月 20 日
(三)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 年 5 月 23 日
(四)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 5 月 27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11 年 5 月 19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公司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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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和华一发展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
   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红利暂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
   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每 10 股送 4 股转增 6 股的比例直接记入
   公司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种类
                                   比例                                                                   比例
                         数量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373,767        0.23      149,507       224,260         373,767        747,534         0.23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373,767        0.23      149,507       224,260         373,767        747,534         0.23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73,767        0.23      149,507       224,260         373,767        747,534         0.2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5,416,19                                            165,416,19      330,832,38
1、人民币普通股                        99.77   66,166,476    99,249,715                                       99.77
                               1                                                     1               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5,416,19                                            165,416,19      330,832,38
                                       99.77   66,166,476    99,249,715                                       99.77
合计                           1                                                     1               2
三、股份总数          165,789,95        100    66,315,983    99,473,975     165,789,95      331,579,91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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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 331,579,916 股摊薄计算的 2010 年度每股收益为 0.37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 100 号
邮政编码:430064
电 话:027-87291519、87389583
传 真:027-87291724


九、备查文件目录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正文及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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