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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应龙:关联交易公告2011-11-07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 2011-017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7 日上午 10 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筹)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与公司总经理助理王礼德及樊波、汤刚兵等技术及业务骨干共同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筹)。

    由于总经理助理王礼德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此项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筹)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3、注册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四路 8 号(以工商登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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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准)。

    4、经营范围:研发和销售发用类、护肤类、活肤类、美容修饰

类化妆品,提供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从事同类产品及日化用品、

日化用品原料的批发和零售贸易(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

    (二)出资情况

    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1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子公司武

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7.5%;关联自然人王礼德以现金方式出资 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樊波、汤刚兵等技术及业务骨干以现金方式出资 76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38%。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331,579,916 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 100 号;

    法定代表人:陈平;

    经营范围:中西药制造;企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

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经营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兼营晶体饮料;塑料瓶、

化妆品、中药制药机械制造、加工、销售;汽车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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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014150。

    (二)子公司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 100 号;

    法定代表人:钱文洒;

    经营范围:药品、保健食品、护肤用品、诊断试剂、医疗器械、

精细化工、生物制药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相关技

术的引进、转让;对医药、化工项目投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099914。

    (三)关联自然人王礼德

    身份证号:420111196504164050,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

楚大街 578 号。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一)引进专业人才,推动产业发展。在药妆事业部基础上搭建

专业运营平台,引入行业技术及业务人才,细化产品品牌及渠道区分,

发挥专业人才的技术和资源优势,进一步促进药妆产业的专业化、规

模化经营。

    (二)转换经营机制,实现风险共担。通过经营者及核心技术及

业务员工共同参股,构建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有助于企

业经营者与股东利益的协调一致,从而集合各方力量实现公司药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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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的快速发展。

    (三)激发员工潜力,提升企业活力。进一步完善新产业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者及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新产业的快速发

展。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规合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相关规定和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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