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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应龙: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5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 2015-005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出席
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均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平主持,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数
据如下:
     一、经营指标
     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620,801,191.95 元,同比增长 1.16%;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1,477,739.26 元,同比增长 8.13%;每股收益为 0.61 元,
同比增长 8.93%。

                                    1
     201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602,282,477.4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186,324,387.20 元,每股收益为 0.56 元。
     二、资产状况
     201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 1,570,438,342.58 元,同比增
长 10.14%;每股净资产为 4.74 元,同比增长 10.23% ;资产总额为 2,185,650,127.30
元,同比增长 7.80 %。
     2013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 1,425,885,249.99 元,每股净
资产为 4.30 元;资产总额为 2,027,472,915.38 元。
     三、现金流量
     2014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1,670,948.36 元,同比下降
14.0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34 元,同比下降 12.82%。
     201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9,939,557.05 元,每股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39 元。
    6、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207,078,005.36 元(为母公司数,下皆为母公司数),加上 2014 年初公司未分配
利润 726,667,330.72 元,减去发放的 2013 年度现金股利 56,368,585.72 元,2014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77,376,750.36 元。
    考虑到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未来需要加大现金投入以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要
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包括:
    (1)公司产能规划实施和新版 GMP 改造认证。公司目前正在实施产能规
划,一方面是满足新版 GMP 认证要求,另一方面是对公司产能进行扩充和升级。
该项目预计在 2015 年会有大量资本化支出。
    (2)公司产品研发和引进。公司处于医药行业,需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培育产品梯队,未来需要加大资金投入。
    (3)产业发展和延伸。公司始终坚持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相结合,积极寻
找符合战略方向的市场标的,加快产业整合发展;同时随着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
化,公司也会加大对互联网医疗、药妆等符合战略新兴业务的投入力度。
    董事会提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
    以 2014 年年末总股本 331,579,9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派发股票红利总额为 99,473,975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0 元(含税),
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13,263,196.64 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发展阶
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
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
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9、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
它相关业务,年财务审计服务费 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内
控审计实际开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所属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经营模式转型,经营领域拓展,新业务构建完
善,其流动资金需求增长的情况较为明显,为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子公司
健康稳定发展,保证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合计 3500 万元
                                     3
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
公司提供 2,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 1,5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
    详情请参看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公司所属武汉马应龙大
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充分考虑
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1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3、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以上 2、3、5、6、7、10 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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