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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应龙: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26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 2016-009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均出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均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平主持,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总经理三年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数
据如下:
    一、经营指标
    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783,682,352.15 元,同比增长 10.05%;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3,256,086.63 元,同比增长 10.81%;每股收益为 0.52 元,
同比增长 10.64%。

                                     1
    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620,801,191.95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1,477,739.26 元,每股收益为 0.47 元。
    二、资产状况
    201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 1,784,102,291.44 元,同比增长
13.61%;每股净资产为 4.14 元,同比增长 13.74%;资产总额为 2,409,866,798.30
元,同比增长 10.26% 。
    201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为 1,570,438,342.58 元,每股净资
产为 3.64 元,资产总额为 2,185,650,127.30 元。
    三、现金流量
    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2,850,576.11 元,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42 元。2014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1,670,948.36 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34 元。
    6、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
润 237,272,738.63 元(为母公司数,下皆为母公司数),加上 2015 年初公司未分
配利润 877,376,750.36 元,减去发放的 2014 年度现金股利 13,263,196.64 元、红
股股利 99,473,975.00 元、提取盈余公积 23,727,273.86 元、因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方法变化引起的调整金额 441,599.78 元,2015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7,743,443.71 元。
    董事会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 2015 年年末总股本 431,053,8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2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86,210,778.2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发展阶
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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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立了一
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防
范和控制风险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9、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
它相关业务,年财务审计服务费 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内
控审计实际开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所属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伴随着其经营模式的转型、经营领域
的拓展以及新业务的构建完善,流动资金需求增长的情况较为明显,为补充其流
动资金,保证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提供
合计 5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武汉马应
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 2000 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湖北马应龙八宝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1200 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
有限公司提供 300 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一年);为武汉马应龙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 2000 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详情请参看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为公司子公司武汉马应龙
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
有限公司和武汉马应龙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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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规定,
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 2、3、5、6、7、10 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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